火星公主

  • 作者:[美] 埃德加·赖斯·伯勒斯
  • 更新时间:2014-08-13
  • 添加时间:2014-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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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火星公主》
作者:[美] 埃德加·赖斯·伯勒斯  
引子  
  当我把卡特上尉的这本奇怪的手稿印成书送给你的时候,我认为讲几句关于这位了不起的人物的话会使人感到有趣的。
  我对卡特上尉的最早的回忆是:正好在南北战争开始之前,他在弗吉尼亚州我父亲家里待了几个月。虽然那时我只是一个五岁的小孩,可是我确实记得这位身材高大、皮肤发黑、脸孔发亮的运动员,我称他为杰克大叔。
  他似乎老是在笑;他参加孩子们的游戏也像参加成年人的游戏那样尽情欢乐,那样充满友谊。或者,当他津津有味地听我的老祖母讲她在世界各地所过的放荡而又奇怪的生活经历时,他会整整一小时坐着不动。我们都热爱他,而我们的奴隶则对他所走过的地面都相当崇敬。
  他是男人的光辉典范,身高足足有六英尺二英寸,腰细膀宽,具有训练有素的战士的风度。他相貌端正,黑头发剪得很短;而一双眼睛则是青灰色的,表现出坚强、忠诚的性格,充满了热情和首创精神。他的风度是十全十美的,而他的优雅高贵则是最高尚的南方绅士的典型。
  即使在强手如林的地方,他的骑术也是令人吃惊、令人高兴的,特别是在猎狗后面奔驰更显得如此。我常常听到我父亲告诫他不要狂妄自大、粗心大意,可他总是笑着说,能把他从背上摔下来跌死的马还没有出生呢。
  南北战争爆发时他就离开了我们,此后大约隔了十五、六年没有再见到他。他事先没有告诉我们就回来了;我看到他外表一点也不显得老,也没有其他明显的变化。当他和其他的人相处时,他还是像过去那样和蔼可亲、轻松愉快,但是当他独自沉思时,我就发现他常常凝视天空达几小时之久,他的脸孔流露出深沉的眷恋和失望的痛苦。晚上他总是这样坐着仰视天空,直到多年以后读到他的手稿后,我才知道他所注视的东西。
  他告诉我们说,南北战争以来他已经花了一部分时间在亚利桑那州找矿和采矿;又说供给他的金钱数额非常大,足以证明他的采矿事业是非常成功的。对这些年他生活的细节他保持缄默,事实上他根本不愿谈起这些细节。
  他和我们在一起大约呆了一年就到纽约州去了,在那里的哈得逊河畔买了一小块地皮。每年,当我旅行到纽约时,总去看望他----那时我们在弗吉尼亚州各处拥有并经营着一系列杂货店。卡特上尉有一所漂亮的小屋,他座落在哈得逊河畔的一座峭壁上。1885年冬天,在我最后几次访问中,有一次拜访时,我看到他忙于写作;我现在猜想,他写的就是这部手稿。
  那时他对我说,万一发生什么事,他希望我接管他的全部财产。他书房里有一个保险柜,他把这保险柜的一个分隔箱的钥匙交给我,对我说,我可以在那里找到他的遗嘱和他个人的指示,他要我保证绝对忠实地执行这些指示。
  晚上就寝之后,我从我的窗户里曾看到他在月光照耀下站在俯视哈得逊河的峭壁的边缘上,双臂伸向天空,好像祈求什么似的。我认为,那时他在祈祷,虽则我认为他从严格的意义来说决不是一个教徒。
  我记得,我最后一次拜访他会到家里几个月以后,也就是在1886年3月1日那一天,我收到他打给我的电报,叫我立刻到他那里去。在卡特家的年轻的一代人中间,我一向是受他宠爱的人,所以我赶紧去满足他的要求。
  1886年3月4日上午我到达距离他的领地约一英里的那个小车站,当我叫出租马车的人把我送到卡特上尉家里时,他回答说,如果我是卡特的一位朋友,他就要告诉我一个很坏的消息,就在那天早上天亮后不久,看守人发现上尉已经死去。
  因为某种理由,这个消息并没有使我感到意外,但是我仍然尽可能快地赶到他的住所去,以便我能看管他的遗体,处理他的事务。
  我找到了发现他遗体的那个看守人,同时找到了当地的警长和几个本城的人,在他的小书房里集合。看守人叙述了发现遗体有关的几个细节。他说当他碰见遗体时,它还是温暖的。他说,遗体直挺挺地躺在雪地上,两臂向头上伸直,朝着峭壁边缘的方向。当他把出事地点指给我看时,我马上想起那块地方正是我在那几个晚上看见上尉的地方,上尉两臂向天举起,在那儿祈祷。
  遗体上没有暴力留下的痕迹。在当地医师的帮助下,验尸陪审团很快作出判断:死因是心脏病。我单独留在书房里,打开保险箱,把抽屉里的东西拿出来。他曾告诉我,我可以在那里找到给我的指示。那些指示确实是相当特殊的,但是我却尽可能忠实地执行其中每一个细节。
  他指示我把遗体运到弗吉尼亚州去,不要涂香油防腐,遗体要放在打开棺盖的棺材里放进他事先造好的墓穴里。事后我才知道,墓穴的通风条件是很好的。指示命令我必须亲自监视按照指示的办法执行,如果需要的话,就采取秘密监视的办法。
  他的财产的馈赠方式是:我应得到他25年中的全部收入,本金应属于我。他的进一步的指示说的是这部手稿。我发现手稿时它是密封的,我要使它在11年中保持密封状态,不得开封阅读。到他死后21年我才能说出手稿的内容。
  安放他遗体的坟墓的一个奇怪的特色是,厚实的墓门上安装了一把巨大的镀金弹簧锁,这把锁只能从里面打开。
《火星公主》作者:[美] 埃德加·赖斯·伯勒斯  
第一章 在亚利桑那州山上  
  我是个很老的老人了;我不知道我到底多么老。可能我已有一百岁,可能还要老些。我也记不起我的童年。据回忆所及,我一向是个男人,一个30岁左右的男子汉。我今天的样子与我40年以前或40多年以前的样子一样,但是我感觉到我不能永远活下去,总有一天我要真正死去,死后再也不能复活。我不知道我为什么会怕死。我已经死过两次,可仍然活着。但是我仍然像从来没有死过的你一样,非常怕死;正是因为这种怕死的心理才使我深信我必死无疑。
  因为这种必死的信念,我才决定把我生活时期和死亡时期的有趣的故事记录下来。我不能解释这些现象,我只能用一个幸运士兵的话把我所遭遇的奇怪的事件记录下来。这些事件是在死去了的我躺在亚利桑那州的一个山洞里而没有被人发现的10年当中发生的。
  我从来没有讲过这个故事,在我永远死去之前也没有任何凡人看过这个手稿。我知道一般人不会相信他的理智所不能掌握的东西,因此当我把未来的科学能够证明的事实讲出来的时候,我决无意使自己受到公众的嘲笑,受到讲坛和报纸的谴责,使自己被人们当作大骗子揪出来示众。我在火星上所得到的启发,以及我能写在这本书里的知识,可能有助于我们初步理解我们的姊妹行星的神秘。对你是神秘的事情,但对我却不再是神秘的了。
  我名叫约翰。卡特,而弗吉尼亚州的杰克。卡特上尉则更为人所熟知。南北战争结束时,我发现自己有几十万美元(南部联邦的货币),还领受一个部队的骑兵兵种的上尉军衔,可这个部队已不再存在了。随着南部联邦的希望的破灭,我这个国家公仆也消失了。没有主人,没有金钱,赖以生存的战斗也结束了,于是我决定到西南去闯一条路子,设法通过找金子来挽回我失去的财产。
  我花了将近一年的时间和另一个南部联邦的官员一起勘探金矿,那人就是里奇蒙的詹姆斯。K。鲍威尔上尉。我们的运气非常好,因为经过千心万苦之后,我们终于在1865年冬末勘探出最了不起的含金的石英矿脉,这简直是我们梦想不到的。曾经受过采矿工程师教育的鲍威尔说,我们在短短三个月的时间就探出价值一百多万美元的矿石。
  因为我们的采矿设备非常简陋,所以我们决定必须从我们两人中选一个人回到文明地区去,购买必需的机械,组织足够的人力带回来,以便适当地开展采矿工作。
  因为鲍威尔熟悉文明地区,深知采矿需要那些机器,所以我们决定他跑一趟。我们一致同意,要坚持我们的要求,不让我们的采矿权受到游荡的探矿者的非法侵占,尽管这种侵占的可能性是极小的。
  1866年3月3日,鲍威尔和我把他的口粮装在我们的两只驴子上。他向我告别之后就骑上他的马出发,顺着山坡向山谷走去,走过山谷就开始踏上他的第一个阶段的旅途了。
  鲍威尔出发的那天早上,像几乎所有的亚利桑那州的早上一样,天气晴朗而美丽。我能看见他和他那驮运粮食的驴子顺着山坡向山谷走去。整个上午我都不时看着他和驴子,看着他们走上陡峭的山脊的顶上,或者走到一块平坦的高原。我最后一眼看到鲍威尔是在下午3点钟左右,那时他已进入山谷另一面的山脉的阴影里。
  大约半小时以后,我的目光碰巧偶尔扫过山谷,看到在我最后一次看见我的朋友和他的两匹驮驴的地方有3小点,不禁大吃一惊。我不喜欢无事烦恼,但是我越是使自己相信鲍威尔一路平安,相信我在他走过的山路上所看到的小点是羚羊或者野马,就越不能使自己放心。
  自从我们进入这块领地以来,我们没有碰到一个怀敌意的印地安人,因此我们变得非常粗心大意,竟把我们所听到的关于这些为数极多的抢劫者的故事视为笑谈。人们传说这些人在山路上出没,对每一群落入他们手中的白人加以杀戮或折磨。
  我知道鲍威尔是武装得很好的,而且是富于战斗经验的战士;但是我也曾在美国北部的印地安人中生活过、战斗过多年,因而知道他面对一伙狡猾的追踪他的阿柏支族印地安人,活下来的机会是很少的。最后,我忧心如焚,再也不能忍受下去了,便用两支柯尔特公司制造的左轮枪和一支卡宾枪把自己武装起来,身上绑了两条子弹带,跨上有鞍的马,沿着鲍威尔上午走过的山路出发。
  我刚走到比较平坦的地面,就催我的马跑起来。直到天快黑时,我发现了其他足迹和鲍威尔的足迹连在一起的那块地方。这些足迹是没有装蹄铁的矮种马的足迹,矮种马共有三匹,它们曾经飞跑。
  我循着马迹快跑,直到夜色已深,我不得不等待月亮上升,曾此时机思考我这样追赶是否明智。也许我所幻想的危险是不可能发生的,像神经过敏的老主妇的幻想那样。当我赶上鲍威尔,他会笑我庸人自扰的。然而,我并不是神经过敏,在我的一生中,不管责任感会导致什么,它始终是我崇拜的对象。是它让我嬴得了三个共和国赐给我的荣誉:一个强有力的老皇帝和几个小君主的勋章和友谊,在为他们效劳时,我的剑多次给鲜血染红了。
  大约晚上9点钟时,月光已经够亮了,使我能继续前进,使我能毫无困难地循着地上的印迹骑马快走,一直跑到半夜前后才停下来。那时我已跑到鲍威尔原先期望在那里扎营的水坑边。出乎意料之外,那里一片荒凉,没有新扎营的任何迹象。
  我注意到跟踪者的足迹(现在我确信他们必然是跟踪者)连续不断的紧跟鲍威尔,只是在那个水坑饮水时稍微停顿了一下,此外就是一直以与鲍威尔相同的速度追踪。我现在可以肯定,追逐者是阿柏支族印地安人,我确信他们想要活捉鲍威尔,残酷地折磨他来取乐,因此我催促坐骑以近乎危险的速度前进,妄想在红皮肤的恶棍攻击之前赶上他们。
  我前面很远的地方的两声模糊的枪声突然打断了我进一步的猜想。我知道现在是鲍威尔最需要我的时候了,便立刻催马以最快的速度在狭小难跑的山路上疾驰。
  我奋勇前进了也许一英里或更多一些的路程而没有再听到枪声,那时山路突然穿出山谷,进入山口顶峰附近的一块小的开阔高原。在我突然进入这块高原之前,我已穿过一条狭小的险峻的山峡,在高原上所看到的景象使我充满了惊恐和沮丧。
  这一小块平地上扎满了北美印地安人的圆锥形帐篷,呈现一片白色,大概有五百个红皮肤的武士集结在营地中心附近的某个目标四周,他们这样全神贯注地把注意力集中在他们感兴趣的目标上,竟没有注意到我,因此我本来能容易地转身进入黑暗的山峡深处,把自己隐蔽在十分安全的地方。然而,直到第二天我才想起这个主意,这一事实使我无权要求得到英雄的称号,否则,我叙述这段故事时就可以把自己描写成英雄了。
  我认为,我并不是由构成英雄的材料做成的,因为,在我面临死亡的成千成百次的行动里,竟没有一次想到采取其他办法。我的头脑显然是没有经过耐心思考就潜意识地被迫走上尽忠负责的道路。不管我的头脑怎样,我对于我没有采取懦弱的办法从不后悔。
  当我看到现场的情况后,我就突然抽出我的两支左轮手枪,大喊大叫地向着整队的印地安武士冲去,左轮枪迅速射击。我单枪匹马,不能采取更好的战术。红皮肤的武士在受到突然袭击的情况下,认为他们受到不少于一团的正规军的袭击,因而转身向各个方向逃窜,去拿他们的弓箭和步枪。
  在亚利桑那州月亮的明亮的光辉照耀下,鲍威尔躺在那里,他的身体上猬集着那些武士们充满敌意的箭矢。我不得不认为他已经死了,可是我还要像拯救他的生命那样快地拯救他的遗体,使它不至于被阿柏支族印地安人的手斩成数段。
  我骑马走近他的遗体,从马鞍上俯身伸手抓住他的子弹带,把他提起来横放在马肩隆上。我回头望一眼就知道,如果我从来路上回去,那就比继续走过高原更危险。因此我用马刺刺我那匹可怜的马,向着山口的开口出冲去,在高原的这一边我看得见山口。
  那些印地安人这时已发现我是单人独骑,他们就用咒骂、箭矢和枪弹来追击我。除了咒骂之外,要想在月光下准确瞄准是很困难的,他们已被我出乎意料的突然袭击弄得晕头转向,再加上我是个迅速移动的目标,这一切使我不至于在敌人的致命的箭矢和枪弹的追击下丧生,使我能够在他们有组织有秩序的追捕之前逃到四周山峰的隐蔽处。
  我觉得我的马大概比我更知道通到山口的那条山路的准确位置,所以我的马实际上是在没有我的引导的情况下行走的。这样一来,它便碰巧走进一条不是通到山口、而却是通到山顶的隘路,而我的本意却是希望从山口走进山谷脱险的。然而,大概是由于改变了道路才使我逃出了一条命,使我在此后的10年中具有奇怪的经历,从事奇怪的冒险。
  当我听到从我左面传来的追捕我的野蛮人的叫喊声突然变得越来越模糊时,我就开始知道我没有走原来打算走的山路是对的。
  那时我意识到他们在高原边缘的凸凹不平的岩层的左面跑过去了,而我的马则驮着我和鲍威尔的遗体从岩层的右面通过。
  我在一块小而平的山角上勒住马,朝左俯视下面的山路,看见那伙追捕我的野蛮人在邻近山峰的四周消失了。
  我知道那些印地安人不久就会发现他们走错了路,而一旦他们找出我的足迹,就会朝着正确的方向重新收捕。
  当一条似乎是极好的山路展现在一座很高的峭壁的正面时,我只前进了一小段距离。那片山路平坦而又宽敞,它向上通到我想要前进的大概的方向。我的右边是高几百英尺的峭壁,而我的左面则是几乎垂直向下、深达七百英尺的岩石深谷。
  我循着这条山路或许走了一百码就突然向右转弯,走到一个大山洞的洞口。洞口高约四英尺,宽约三到四英尺,而洞口就是这条山路的终点。
  时间已经是早晨。通常没有天色微明的阶段,白天几乎使人毫无准备的一下子就来临了。这是亚利桑那州的惊人特色。
  我下马把鲍威尔的身体放在地上,但是经过最费力的检查仍然不能发现他有一线生机。我把水壶里的水用力倒进他的嘴里,洗他的面孔,同时磨擦他的两手。我虽然知道他已没有复活的可能,可是仍然花了半个多小时对他进行煞费苦心地救护。
  我很喜欢鲍威尔;他从各方面看来都是真正的男子汉。他是一位很有修养的南方绅士,一位坚定的、忠实的朋友。我怀着最深沉的悲痛终于放弃了想把他救活的愿望。
  我把鲍威尔的遗体放在岩石的突出部,自己则爬进山洞查看。我发现一个大房间,它的直径可能有一百英尺,高度则有三十和四十英尺,平滑的地面久经踩踏,再加入其它许多证据,足以说明这个洞穴曾住过人。洞穴背后太暗了,我看不清是不是还有通到其它房间的洞口。
  在继续查看的时候,我开始感到昏昏欲睡的快感向我袭来,我认为,这是由于我长途骑马劳顿,还由于战斗和追踪时过度兴奋的反应。我知道在现在这个地方,一个人可以抵敌一队人马,所以我有比较安全的感觉。
  不久,睡意向我袭来,我几乎不能抵御想躺在地面上休息一会儿的强烈愿望,但是我知道我决不能睡觉,因为这将意味着我肯定要死在红皮肤的武士的手里,他们在任何时刻都可能会袭击我。我奋力向洞口走去,不料却像醉汉那样摇晃着靠在洞穴的墙壁上,并从墙上面孔朝下地滑倒在地面上。
《火星公主》作者:[美] 埃德加·赖斯·伯勒斯  
第二章 死里逃生  
  甜美的睡意征服了我,我的肌肉松弛了,当我正想放心去睡的时候,越跑越近的马蹄声传进我的耳朵。我正想站过来,可是却发现我的肌肉不听使唤,我不禁大吃一惊。我已完全清醒了,可是我的肌肉已经完全不能运动,好像变成了石块似的。正在这时,我第一次发现二团薄雾充满洞穴。这雾非常稀薄,只是在透进日光的洞口才看得见。我的鼻子还嗅到一股略带刺激性的臭味,我只能假定我受到某种毒气的袭击。但是为什么我有思考能力却不能运动肢体,我感到莫名其妙。
  我脸朝洞口躺着,能看到洞穴和环绕峭壁的山路的转弯处之间的一小段山路。跑近的马蹄声已经停止了,我判断那些印第安人正在沿着小小的岩石突出部偷偷地向我匍匐前进。我记得我曾希望他们根快把我解决,因为我并不喜欢他们对我采取多种折磨手段。
  我没等待多久就听到一个轻微的声音,知道他们已经逼近了,后来又看到一张戴有羽毛头饰的、脸上涂有条纹的脸孔小心翼翼地绕过峭壁的突出处,而凶猛的双眼则盯住我的双眼。那时朝阳已经通过洞口照射在我身上,我肯定他能靠洞穴里的朦胧的光线看见我。
  那家伙并不逼近我,而只是站着注视我。他双睛凸出,下巴下垂。然后又出现另一张凶恶的脸孔,接着又出现了第三张、第四张和第五张脸孔,他们把脖子伸过前面同伴的肩头。峭壁的突出部太狭,他们挤不上来。每只脸孔都流露出恐怖的神色,但是我当时不知道为什么会这样,直到10年之后才知道。在那些注视着我的武士们后面显然还有其他的武士,因为前面的人在悄悄地把情况告诉后面的人。
  一个低沉的但却情晰的呻吟声突然从我后面的洞穴深处发出,而当这声音传到那些印第安人的耳朵里时,他们就被吓得惊惶失措地转身逃跑。他们慌忙逃避我后面的看不见的那个东西,以致有一个武士倒栽葱地从峭壁上摔到下面的岩石上。他们的狂乱的叫声在峡谷中回响了一阵子,然后一切归于静寂。
  使他们大吃一惊的声音没有再发生,但是那声音已足够使我猜想可能潜伏在我背后的黑影里的恐怖。害怕是个相对的名词,因此那时我只能用我过去经历过的危险境况来衡量我的感觉,只能用自那时以来我所经历过的险境来衡量我的感觉。
  我处于麻木状态。我认为,我有好几次听到身后微弱的声音,好像是有人小心翼翼地移动的声音,但是这些声音终于消失了,而我就无休止地默想我的处境,我只能模模糊糊地猜想我失去知觉的原因,而我唯一希望的就是麻木会像它突然来临那样突然消失。
  我那匹本来拖着缰绳站在山洞前面的马,在下午晚些时候开始在山路上慢慢走着,去寻找食物和水去了,而我则孤单单地和那个秘不可测的同伴以及我朋友的尸体呆在一起,尸体仍然躺在峭壁的突出处,也就是早上我把它放在那儿的地方,那地方正好在我的视力范围以内。
  从那时起,可能一直到午夜为止,一切都是静悄悄的,死一般的静寂,然后,到次日早上的时候,我的耳朵突然听到可怕的呻吟声,从黑影处传来物体移动的声音再一次传人我的耳朵,还有一种模模糊糊的沙沙声,像是落叶发出的声音。对于我那已经过度紧张的神经系统来讲,这个使我震惊的声音是非常可怕的,我想用超人的努力来挣脱可怕的枷锁。这种努力是理智的、意志的和神经的努力,而不是肌肉的努力,因为虽然我甚至不能移动我的小指,但是我仍然要作出努力来挣脱枷锁。后来,经过一阵恶心的感觉,突然发出尖锐的卡嗒声,像是钢索折断一样,我突然站了起来,背靠着山洞的洞壁,面对着秘不可测的仇敌。
  后来月光照进山洞,我突然发现一个遗体躺在我面前,是我的遗体!它在那里已经躺了这么多个钟头了。它的双眼盯着洞口的峭壁突出处,它的两手软弱无力地放在地面上。我首先看着山洞地面上的我那毫无生气的遗休,然后大惑不解地看着我自己;因为我本来是穿着衣服躺在地上的,可现在却赤身露体地站在这里,像是初生的婴儿那样赤裸棵的。
  这个变化太突然了,太出乎我的意料之外了,使我暂时忘记了其他任何事物,而只记得我的奇怪的脱胎换骨。我的第一个想法是:这就是死亡吗?!
  难道我真的已经永远过渡到另一个生命了吗?!但是我不能相信这件事,因为当我努力把自己从麻木中挣脱出来时,我感觉到我的心脏撞击我的肋骨,我的呼吸急促,冷汗从全身每个毛孔渗出。我采用古代的拧肉的实验,因为拧肉会痛,所以我知道我决不是幽灵。
  从洞穴深处发出的古怪的呻吟声又发生了,它再一次使我突然想起我那燃眉之急的处境。我既然一丝不挂,而且毫无武装,我当然不想面对威胁我的那个看不见的东西。
  我的两支左轮枪系在我那毫无生气的遗体上。
  由于某种难以解释的理由,我无法接触我的遗体。
  我的卡宾枪放在我的遗休的长统靴里,而长统靴又是系在马鞍上的。我的马既然溜走了,我也就失去了保卫自己的武器了。我所能选择的唯一的办法似乎就只有逃跑了。在我的反常的想象中,在洞穴的黑暗处,那个东西似乎正在偷偷地爬到我身边来,当我再一次听到它那沙沙沙的声音时,就马上作出逃跑的决定。
  我再也不能抗拒离开这块可怕的地方的诱惑了。我迅速地从洞口跳了出来,跳到亚利桑那州的明朗夜空的星光下。洞穴外面令人神清气爽的山区空气起着速效兴奋剂的作用。我感到体内注入了新的生命和新的勇气。我在岩石突出部分的边缘休息的时候,由于现在看来似乎毫无根据的优虑,我责备自己。我自己在那儿思考,我在没有任何帮助的情况下在洞穴里躺了许多钟头而没有受到任何骚扰。当我思路清楚的对候,我的正确判断使我相信,我所听到的声音必然是天然发生的,而且是没有害处的。大概这个洞穴具有这样一种结构:微风吹来就会造成我所听到的那种声音。
  我决定调查一下。首先把头抬起,吸进夜晚山间新鲜的、使人神清气爽的空气。吸气的时候我看到下面的岩石山峡的美丽景色,还看到长满了仙人掌的一块平地。在月光笼罩下,这些东面呈现出柔和而又华丽的奇景,具有不可恩议的魅力。
  比亚利桑那州的月下景色更使人兴奋的西方奇景几乎是没有的,远处银色的群山、陡峻的山脊上和旱谷中的奇怪的光线和阴影,还有挺拔而又优美的仙人掌的奇形怪状,这一切所构成的景色非常迷人,仿佛人们第一次发现了一个消失而被人遗忘的世界,它的景色和地球上其他任何地方的景色大不相同。
  当我这样站着沉思的时候,我把目光从地上的风景转向天空,无数的星星给地球上的奇景构成了一个美丽而又相称的天盖。我的注意力很快地被远处地平线附近的一颗红色大星吸引住了。当我注视这颗星的时候,我觉得受到一股极大的吸引力的吸引--它是火星,是战神;对作为一个战士的我来讲,它一向具有不可抗拒的魅力。当我深夜注视它的时候,它似乎通过难以想象的空间向我召唤,引诱我到它那里去,像磁石吸引铁屑那样把我吸引到它那里去。
  我渴望到它那里去的愿望是不可抗拒的。我紧闭双目向战神伸出两臂,我感到自己像思想那么快地通过渺无人迹的漫漫空间,被吸引到它那里去了。那时我感到非常寒冷,极端黑暗。
《火星公主》作者:[美] 埃德加·赖斯·伯勒斯  
第三章 我到了火星  
  我睁开眼睛就看见离奇古怪的景色。我知道我已到达火星;我相信我神志正常,头脑清醒。我并没有睡着,不需要拧自己的肉。我的意识清楚地告诉我,我是在人星上,正像你的意识告诉你,你是在地球上一样。你不怀疑你在地球上这个事实,我也不怀疑我在火星上这个事实。
  我发现自己俯卧在淡黄色的地衣似的植被上,这块植被在我四周向四面八方漫无止境地延伸了许多英里。我似乎躺在一只深深的圆面盆里,沿着这只圆面盆的外部边缘,我能辨别出四周小山的不规则的形态。
  时间是正午,太阳光直射在我身上,它的热度对赤身露体的我来讲是比较强烈的,但是与在亚利桑那州沙漠里的直射阳光比较起来,它的热度就不算强烈了。到处的岩石都显现出含有石英的样子,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在我左面不远处,大约一百码左右,有一道低围墙,墙的高度约四英尺。除了地衣外没有明显地看到其他植被。我既然有点儿口渴,就决定考察一下。
  我站了起来,第一次在火星上吃了一惊;因为这站的力量在地球上正好使我采取站立的姿势,可是在火星上,这力量却使我离地约三码左右。我轻轻地停在地面上,没有明显的摇动。接着就开始发生一连串似乎非常可笑的行动。我发现我必须从头开始学习走路,因为在地球上轻便稳妥地步行时所运用的肌肉的力量,在火星上就会做出滑稽的步行动作。
  我不能庄重稳健地步行,却做出形形色色的独脚跳,每一跳使我离地几英尺,每第二跳或第三跳却使我俯卧或仰卧在地面上。我的肌肉完全适合于并且习惯于地球上的重力,开始时却不能适应火星上的较小的重力和较低的气压,因而力下从心,老是和我自己捣蛋。
  我决定考察这座低建筑,它是我看见的有人居住的唯一的证据,因此我所做到的唯一的动作是回到第一运动定律来--爬行。我爬得很好,不久就爬到了那个矮墙旁边。
  在靠近我这一边的围墙上没有门和窗,但是由于墙高只有四英尺左右,我小心翼翼地站了起来,通过墙顶窥视我从来没有看见过的奇景。
  围墙的屋顶是固体玻璃做的,厚度约四五英寸,屋顶下面是好几百个大蛋,蛋形浑圆,蛋色雪白。蛋的大小是一律的,直径约二英尺半。
  五六只蛋已经孵化出来了,这些奇形怪状的东西在阳光下坐着眨眼睛,这景象足以使我怀疑自己是否神志正常。他们似乎大部分由头部构成,身体很瘦很小;颈部很长,腿有六只;或者如我后来所了解的,除两腿两臂之外还有介于腿臂之间的两肢,能够随意当手臂或当腿用。他们的眼睛长在头的两侧,在头中心稍上的地方。眼睛突出,能向前看或向后看,彼此不相依赖,因而使这种奇怪动物能够朝任何方向着,或者不必转动头部就能同时朝两个方向着。
  耳朵长在眼晴的稍上方,彼此比较接近。耳朵都很小,是杯状的触角,在这些年轻的动物头上伸出不到一英寸。他们的鼻子不过是纵向的裂口,长在面部中心,在嘴巴和耳朵之间。
  他们身体上没有毛发,呈淡淡的黄绿色。像我不久之后所知道的,成人身体的颜色较深,呈橄榄绿色,男性的绿色比女性深。并且,成年人的头部和身体的比例并不像年幼的人的头部和身体的比例那样失调。
  眼睛的虹彩是血红色的,像患白化病的人的虹彩那样,而瞳孔则是黑色的。眼球本身很白,像牙齿的颜色那样。这些特色给那种可怕的容貌增添了极凶猛的外观;并且下獠牙向上弯成尖锐的未端,它们的位置相当于地球人的眼部的位置。牙齿的白色不是象牙色的,而是雪白的颜色,是发光的瓷器的颜色。在他们的橄榄绿色的黑暗背景的衬托下,他们的獠牙非常明显夺目,非常可怕。
  这些特色中的大部分是后来知道的,因为我几乎没有时间推测我新发现的奇迹。我已经看到那些蛋正在孵化过程中;当我站着注视这些可怕的小怪物破壳而出的时候,却没有看到二十个成年的火星人从我后面向我逼近。
  他们在柔软的、踏上去没有声音的地衣上走来,这种地衣实际上正盖着整个火星的表面上,只有两极的冰冻地区以及分散的耕种地区是例外,他们本来可能轻而易举地俘虏我,但是他们的意图却恶毒得多。正是最前面的武士的装备所发出的嘎拉声使我受到警告。
  一个这样小的事件救了我的命,这使我常常奇怪我竟这么容易就逃避了危险。如果这一队人的领队的步枪(它挂在领队马鞍旁边的扣件上)摇动的时候没有碰到他的用金属包裹的长矛的话,那未我就早已在不知死亡逼近的情况下被他消灭了。但是这个轻微的声音使我转过身子,一支大矛的矛尖离我胸口不到十英尺,矛长四十英尺,矛尖是发亮的金属做的,持矛的家伙的样子和我一直注视着的小怪物一模一样,他骑在马上,矛杆低低地贴近腰部。
  与这个仇恨和死亡的巨大而又可怕的化身相比,那些小怪物显得多么软弱和无害。我可以称之为人的那个家伙,足足有十五英尺高,如果在地球上,他的体重会有四百磅左右。他骑在坐骑上像我们骑马一样,用他的下肢抓住那动物的躯体,而他的两只右手则握住他的巨大的予,平放在他坐骑的腰部;他的两只左臂向侧面平伸出去,借以保持他的平衡。他所骑的动物既没有马勒,也没有用来牵引的缰绳。
  他的坐骑啊!怎么能用地球上的言词来形容它呢!它肩部离地十英尺,每边有四只腿,有一只阔而扁的尾巴,未端比根部更大。当它疾他的时候,尾巴便向后伸直;一只裂开的嘴巴把它的头部从它的鼻部到它的长而大的颈部分成两半。
  像它主人一样,它光秃无毛,却带有蓝黑的颜色,非常平滑而有光泽。它的腹都是白色的,它的前后腿则从肩部和臀部的蓝黑色逐渐变成足部的鲜明的黄色。足部肉趾很厚,没有趾甲,所以这些动物前进时,听不出它们的足音。此外,它们的腿都很多,这一切就是火星上的动物的特色。只有最高级的人和一种其他的动物(唯一生存在火星上的动物)才有长得很好的指甲及爪,在那里根本没有有蹄的动物。
  这第一个冲在前面的魔鬼后面,跟着十九个其他的魔鬼,他们在各方面都很像,但是,像我后来所知道的,他们都各有自己的特色;正如我们虽然具有同样的体型,却没有两个人是完全相同的一样。这种景象,或者宁可说是具体化的梦魇(像我最后所描写的),当我转身面对它的时候就给我造成了一个突然发生的可怕的印象。
  我虽然毫无武装而且一丝不挂,可是自然的第一定律在唯一可能解决迫在眉睫的问题时出现了,那就是避开向我冲来的矛尖。因此我跳出了一个极平凡同时又极不平凡的一跳,跳到火星人的孵卵房的顶上,我肯定那东西一定是孵卵房。
  我这一跳极为成功,这成功使我大吃一惊,同时也似乎使火星武士们同样大吃一惊,因为那一跳使我跳到空中,离地足足三十英尺,同时使我离开追捕我的武士们一百英尺远,落在围墙的另一边。
  我很容易地落在柔软的地衣上,没有跌伤,转过身子就看见我的敌人们在围墙的另一边排成一行。有几个敌人带着某种表情审视着我,我后来才知道这种表情是表示极端的惊恐,其他敌人则因为我没有骚扰他们的年幼的一代而显然感到满意。
  他们用低沉的音调对话,打着手势,并且指着我。他们发现我没有伤害小火星人,发现我是没有武装的,这种发现必然使他们不那么凶恶地看待我;但是,像我后来所知道的,对我最有利的东西是我所表现的跳跃本领。
  火星人个子很大,同时他们的骨骼也很大,他们所具有的力量是与他们必须克服的重力成比例的。结果是如果考虑到他们的体重,他们和地球上的人比较起来就很不灵活,而且力气不大。我很怀疑,如果他们当中一个人突然运到地球上来,他是否能从地面上撑起他自己的体重,说实在的,我肯定他做不到这一点。
  于是我在火星上的功绩也像在地球上可能取得的功绩一样惊人。他们从想要杀死我突然转变为把我看作一个奇异的发现,想把我抓起来在他们的同伙当中展出。
  我的出乎意料的灵敏动作使我能暂时休息一下,并且容许我考虑下一步的计划,同时更仔细地注意那些武士的外表,因为我不能把我心目中的这些人和一天以前曾经追捕过我的那些印第安武士分隔开来。
  我注意到每个武士除了我已经说过的大矛以外还用好几种其他的武器武装起来。使我决定不逃跑的那种武器显然是一种步枪,我有理由认为他们特别擅长使用这种步枪。
  这些步枪是用白色金属做的,装在木头做的枪托上。我后来知道那种木头很轻,可是却非常硬,它在火星上受到重视,而我们地球上的人对它是一无所知的。制枪管的金属主要是由铝和钢所合成的合金,他们学会了把这种合金炼得很硬,远远超过我们所熟悉的钢的硬度。这些步枪的重量比较轻,口径小,还用爆炸性的镭子弹头,再加上很长的枪管,这些步枪是很能致人于死命的,而它们的射程也是地球上的人难以想象的。这种步枪在理论上的有效半径是三百英里;但是,当它们装上无线电侧距仪和瞄准器时,在实用中最远的射程不过二百英里多一些。
  这种射程已足够使我对火星人的火器充满敬意,而某种心灵感应的力量必然已经警告我不要在大白天在二十支这种致命武器的枪口下企图逃跑。
  这些火星人交谈了一会儿以后,就转身骑上他们的尘骑向他们来时的方向走去,只剩下一个人停留在围墙旁边。他们大约走了二百码便又停下来,把他们的坐骑转向我,坐着注视围墙旁的那个武士。
  他就是那个几于用长矛刺着我的人,显然他是这一队人的领队,因为我曾经注意到他们似乎是在他的指示下走到他们现在的位置的。当他的队伍已经停下来的时候,他就下了坐骑,把他的矛和小武器丢下,绕过孵卵房的那一头向我走来,完全解除武装,除了头上、四肢和胸前佩带的装饰品以外,他也像我一样赤身露体。
  当他走到离我约五十英尺的时候,他就解下一只巨大的金属臂章,把它放在张开的手掌上拿到我面前来,用清楚宏亮的声音对我说话,但是无须说明,他所用的语言是我听不懂的。于是他停止讲话,好像等待我回答的样子,同时竖起他的触角似的耳朵,把他的奇形怪状的眼睛进一步向我突出。
  当这沉默变得难以忍受的时候,我就决定要冒险说几句话,因为我已经猜到他主动表示要和我讲和。在向我走近之前他扔下武器、撤去队伍,这在地球上任何地方都是表示讲和,因此,为什么在火星上不是这样呢?
  我把手贴在心上,向着那个人星人深深地一鞠躬,向他解释:虽然我听不懂他的话,可是他的动作说明和平与友谊,这种表示在目前使我心里感到非常亲切。我对他所说的话所传递的一切信息,当然只是溪流所发出的潺潺声罢了,但是我讲话之后立刻做一个动作,他是懂得这动作的意思的。
  我一面向他伸手,一面走近他,从他张开的手掌上拿过臂章,把它系在肘弯上面的上臂上;向他微微一笑,站着等待。他张开的嘴巴变成一个表示回答的微笑,同时把他中间的一只手臂钩在我的手臂,我们转过身子向他的坐骑走去。与此同时,他示意他的队伍前进。他们开始向我跑过来,但是他用信号阻止他们跑来。显然他害怕的是,万一我真的害怕起来,我就可能跳走。
  他和他的部下交谈了几句话,示意我可以跨上坐骑,坐在一个武士后面,然后他骑上他自己的动物。他所指定的那个武士伸下两三只手,把我举起放在身后,骑在坐骑的光滑的背上。我只能尽力抓住那个火星人系武器和装饰品的腰带和其他带子。
  于是这个骑士队伍转过身来,向着远处的山脉疾驰而去。
《火星公主》作者:[美] 埃德加·赖斯·伯勒斯  
第四章 俘虏  
  我们大约走了十英里,地势开始升高。像我后来所知道的,我们正在走近火星的一个长长的死海的边缘,我就是在这个死海的底部和火星人会见的。
  不久我们到达群山的脚下,再经过一道狭窄的山峡就来到一个广阔的山谷,在这山谷的尽头有一个低台地。我看到那里有一座大城市。我们向着那个城市飞驰,有一条似乎是毁坏了的道路直达那个城市,我们就是通过那条道路进城的。但是我们只走到那块台地的边缘,那里就突然出现一道宽广的阶梯。
  经过仔细观察之后,我才看出我们经过的那些建筑物是没有人居住的。这些房屋损坏得不厉害,但看上去像是很久没人住了。靠近城市中心是一个大广场。广场以及紧紧环绕这个广场的建筑物里住了大约九百到一千个火垦人。他们看上去和俘虏我的那些骑士是同种的生物。
  除了佩带装饰品以外,所有的人都是裸体的。
  女人的外表和男人几乎没有区别,不同的是她们的獠牙与她们的身高相比显得太大,有些女人的僚牙几乎弯到她们的耳朵那儿。她们的身体较小,颜色也较淡。她们的手指和足趾带有指甲和趾甲的遗迹,而男人则根本没有这种遗迹。成年女人身高为十到十二英尺。
  孩子的肤色很淡,甚至比女人的肤色更淡。不过有些孩子比另一些孩子高些,年纪大些,这是我的看法。
  我看到他们没有年龄标记,他们达到成熟年龄时的外表(约四十岁)和一千岁时的外表没有明显的区别。约一千岁时,他们有的人自愿远途跋涉,走到伊斯河去。没有一个活着的火星人知道这条河流到何处去,也没有一个人星人能从河里回来。一旦在它的寒冷、黑暗的河水上航行,即使回来了也活不成。
  一千个火星人中大约有一个人死于疾病,可能有大约二十个人自愿进行远途旅行,其他九百七十九个人是暴死的;决斗、打猎和战争就是他们暴死的途径。但是最大的死亡损失也许发生在儿童时期,在这时期中大量的小火星人成为火星上的白猿的牺牲品。
  在成年之后,火星人的平均寿命大约是三百岁,如果没有因为各种原因而暴死,火星人是可以活近一千岁的,使他们长寿的手段是他们非凡的治疗技术和外科技术,因此人的寿命在火星上并没有受到重视,这可以从他们参加危险的运动和不同社区之间的几乎连绵不断的战争得到证明。
  造成人口减少还有其他的和自然的原因,但是没有比下面的事实更大的原因:男火星人和女火星人从来不会自愿地放弃武器。
  当我们走近广场而我被发现的时候,我们立刻受到数以百计的火星人的包围,他们似乎急于想把坐在火星武士身后的我抓走。骑士队的领队说了一句活,他们的吵嚷就平息下来了,我们小跑着跑过广场,来到一座凡人从来没有看见过的宏伟壮丽的大楼的门口。
  这座大楼很低,但是占地极广。它是由发亮的白大理石造成的,石上镶嵌了金子和灿烂辉煌的宝石,这些东西在阳光下闪闪发光。正门通道约一百英尺宽,从大楼的正面突出,在人口正厅上面构成一个大雨篷。那里没有楼梯,只有一个通到底楼的不陡的斜面。底楼是一间巨大的房间,四周有长廊环绕。
  这个大间的地板上安放着雕刻得很精致的书桌和椅子,那里大约有四十到五十个男火星人结集在讲台阶梯的四周。讲合上蹲着一个巨大的武士,他佩带着金属制的装饰品、灰白色的羽毛和做得很好看的皮带,皮带上的宝石镶嵌得很精巧。他肩上披着白毛皮做的短斗篷,衬底是灿烂夺目的红绸缎。
  最使我感到惊奇的是,大厅里的书桌、椅子和其他家具与火星人完全不相称,那些家具的尺寸适合于像我这样体形的人类用,而火星人庞大的躯体根本挤不进那些椅于里,书桌下面也摆不下他们的长腿。显然,火星上除了俘虏我的这些狂暴、奇特他生物以外,还曾住过其他居民,我四周的各种极其古老的证据表明,这些建筑物可能属于远古时代在火星上就已绝灭并被遗忘的某个种族。
  我们的骑士队伍停在大楼的门口,领队发出一个信号,我就被放到地面上。他的手臂挽住我的手臂,我们一道走进觐见大厅。走近火星人的大首领时几乎没有什么礼节。俘虏我的人仅仅走上讲台,当他向前走时其他的人就让路。那个大首领站了起来,并且呼唤护送我的那个人的名字,那个人也站着不动,呼唤大首领的名字和称号。当时这种仪式和他们所讲的话我根本不懂,但是后来我终于知道这是绿色火星人之间通常的问候方式。如果面对的是生客,因而无法互相呼唤名字时,他们就会默默地交换他们的装饰品(如果他们的使命是和平的)--否则他们就要互相射击,或者用他们的各种武器来一决雌雄。
  俘虏我的那个人名叫塔斯·塔卡斯,实际上是那个社区的副首领,他是个文武双全的人物。他显然简单介绍了事件的经过和他远征的情况,其中包括我的被俘;当他讲完时,那位大首领就对我说了一段话。
  我用真正的古英语来回答,仅仅使他相信我们两个人都听不懂对方的话;但是我注意到当我谈话结束微微一笑时,他也微笑了一下,这个事实和我第一次和塔斯·塔卡斯谈话时的同样事件使我相信我们至少有某个共同点:我们都会微笑,而且会大笑,用笑来表示幽默。但是我该懂得,火星人的微笑是很不认真的,而火星人的大笑则会使强壮的人吓得脸色发户。
  绿色火星人的幽默概念和我们引起快乐的概念大不相同。对这些奇怪的生物来讲,死了一个人的痛苦会引起狂欢,而他们的最普通的娱乐的主要形式却是用各种巧妙而可怕的方式来处死他们的战俘。
  集合起来的武士们和首领们仔细检查我,抚摸我的肌肉和我的皮肤的组织。大首领显然表示想要看我表演,于是示意我跟在后面,他和塔斯·塔卡斯动身向空旷的广场走去。
  由于第一次行走失败,现在,除了紫紧抓住塔斯·塔卡斯的臂膀行走以外,我本来不打算走路,我像一只大得出奇的蚱蜢那样,在书桌和椅子之间跳跳蹦蹦地飞跃。碰得遍休鳞伤(这使火星人感到非常开心)之后,我只好靠爬行前进,但是这不能使他们满意,于是一个高个子突然粗暴地把我拉得站起来,那家伙对我的不幸笑得特别开心。
  当他突然把我拉起来,那丑陋的面孔靠近我时,我做了一位绅士该做的唯一的一件事:我挥拳正好击中他的下巴,他像倒地的雄牛那样倒下了。
  当他倒在地板上时,我便转过身子,使背部向着最近的书桌,料想为他报仇的同伙会以压服我的力量向我反击,我决定,尽管众寡悬殊,在牺牲之前我仍然要在可能范围内和他们大战一场。
  然而,我的担心是没有根据的,因为其他的火星人开始时惊得目瞪口呆,后来却狂笑鼓掌。我当时不知道这种鼓掌的用意,但是后来当我熟悉他们的习惯时,我才知道我已经赢得了他们极少给予的赞扬,一种感到满意的表示。
  被我击倒的那个家伙躺在地上,他的同伙中没有一个人走近他。塔斯·塔卡斯向我走来,向我伸出一只手臂,我们就这样向着广场走去,没有遭到另外的事端。我当然不知道我们为什么会来到空旷的地方,但是不久我就明自了。他们开始时反复说“跳”这个词儿,说了好几遍,然后塔斯。塔卡斯做了几次跳的动作,每次做跳的动作以前都说“跳”这个词儿,然后他面向着我说,“跳!”我明白他们所要求的东西,便抖擞精神,“跳”出了这么神奇的一跳,竟跳到足足一百五十英足的高渡!这一次我没有失去平衡,落地时正好站住了,没有跌倒。于是我轻易地用一跳二十五英尺或三十英尺的跳跃回到那一小群武士身边。
  我的表演被几百个较小的火星人看到了,他们立刻要求我再跳一次,大首领便命令我再跳;但是我又饥又渴,唯一的办法是要求这些生物考虑我的需要,因为他们显然不会自愿地考虑我的需要的。
  所以我不执行反复叫我“跳”的命令,每逢听到这命令我便示意我的嘴巴,并按摩我的腹部。
  塔斯。塔卡欺和大首领交谈了几句话之后便呼唤一群女人中的一个年轻的女人,向她作了几点指示并示意我伴随她。我抓住她向我伸出的手臂,然后一起穿过广场,向着远离我们的那一边的大楼走去。
  我的美丽的同伴身高约八英尺,她刚刚成熟,但身高还没有长足。她身体的颜色是淡绿的,皮肤平滑而有光泽。我后来知道她名叫索拉,时塔斯。塔卡斯的一个扈从。她把我领到朝向广场的几座大楼中的一座大楼的宽阔的房间里去。从这房间的地板上铺的绸缓和毛皮看来,我认为它是本地人的卧室。
  这间房间有几个大窗户,光线充足,墙壁上还用壁画和镶嵌图案装饰得琳琅满目。所有这些东西似乎都带有难以表达的古色古香的手艺特色,这使我相信创造这些奇迹的建筑师和建筑工人和目前占有这些建筑物的粗鲁的半野蛮人毫无共同之处。
  索拉示意我坐在靠近房间中心的一堆绸缎上面,然后转过身子,发出一声特殊的嘶嘶声,似乎是向隔壁房间里的某个人发出信号。当她的呼唤得到发应时,我第一次看到火星上的一个新怪物。那东西用十条腿摇摇摆摆地走过来,像是听话的小狗那样蹲在女郎前面。那东西的大小和谢德兰群岛所产的小狗差不多,但是它的头有点儿像蛙头,不同的是它的上卞颚长了三排长而尖锐的獠牙。
《火星公主》作者:[美] 埃德加·赖斯·伯勒斯  
第五章 我摆脱了监视我的狗  
  索拉注视着那只野兽的不怀好意的眼睛,指一指我,向它发出了一两句命令,然后离开房间。我不禁奇怪,当这只样子凶恶得怪物单独留下来,它究竟会干出什么来;但是我得担心是没有根据得,因为这只野兽向我逼视了片刻之后便穿过房间走到房间唯一的出口去,伸直身子躺在门根上。
  这就是我对火星上的警狗的第一个经验,但是这肯定不是我最后的经验。园为在我留在这些绿色火星人之间当俘虏的期间,这家伙一直细心监视着我;两次救了我的命,可从来没有故意离开我一时半刻。
  索拉离开时,我乘机仔细观察囚禁我的那间房子。壁画上描绘着令人惊叹的罕见的美丽景色:群山、河流、海洋、草原、树木、花朵、弯弯曲曲的道路、阳光照耀的花园--这些风景可能是照地球人的观点描绘的,不过植物的颜色和地球上的植物大不相同。这幅作品显然是某位大师画的,风格这么精细,技巧这么完善;但是画里没有描绘活着的动物,人和兽都没有描绘,从这一点我可以猜测到其他的相似的地方,也许可以猜测到火星上的已经绝灭的居民。
  当我听任自己胡思乱想,对我此前在火星上所碰到的奇形怪状的东西猜测可能的解释时,索拉带了食物和饮料回来了。她把食物放在我旁边的地板上,她自己则坐在离我不远的地方注视着我。食物是大约一磅的固体物质,质地像乳酪一样,几乎没有味道,而饮料则显然是某种动物的奶汁。它的味道还好,虽然有点儿酸。不久我就知道该给予它极高的评价。我后来发现,它不是动物的奶汁(因为火星上只有一种哺乳动物,这种动物的确是非常稀罕的),而是一种植物分泌出来的。这种植物实际上在没有水分的条件下生长,它似乎从土壤的成分中、从空气的潮湿中和从太阳的光线中提取丰富的奶汁。一株这种植物每天能生产8到1O夸脱的奶汁。
  我吃饱喝足之后就感到浑身有力,但是由于我同时又感到需要休息,便躺在绸缎上伸直身子,不久就睡着了。我肯定睡了好儿个钟点,因为醒来时天已黑了,我感到很冷。我注意到有人把一件毛皮扔给我盖,但是毛皮没有盖好,而在黑暗中我又看不见,不能重新把它盖好。一只手突然伸出来把毛皮给我盖上,不久又在我身上加盖了另一张毛皮。
  我认为警惕地护卫着我的人就是索拉,我没有想错。在所有我接触过的绿火星人当中,只有这个女孩表现了同情、和善和仁爱的特性;她对我的侍候是始终如一的,而她的无微不至的关怀又使我免受许多艰难困苦。
  正像我即将会知道的,火星上的黑夜是非常寒冷的,因为实际上没有薄暮或黎明,温度的变化是突然的,使人感到很不舒服,正像从耀眼的白天转变到黑夜那样。夜晚或者很明亮,或者很黑暗;如果火星的两个月亮碰巧没有一个在天上,那就会造成彻头彻尾的黑暗;因为火星上缺乏大气,或者宁可说大气很簿,几乎不能漫射星光;相反,如果两个月亮都在天上,那未地面就会照得很明亮。
  火星的两个月亮离火星比我们的月亮离地球近得多;较近的月亮离火星只有五千英里左右,较远的月亮也只有一万四千英里多一些;可是我们的月亮离开地球却有将近二十五万英里。火星的较近的月亮环绕一周需要七个半钟头多一些,所以人们可以看到它像大流星那样每晚飞过天空两次到三次;在经过天空得过程中把它的各个方向都显露出来了。
  较远的月亮环绕火星一周约需二十小时又一刻钟多一些,它和它的姊妹卫星把火星的夜景变成宏伟而又奇怪的壮观。大自然这样巧妙而又充分地照亮火星人的黑夜,这是件好事;因为绿色火星人是个智力尚未高度发展的游牧民族,只有粗糙的人工照明得工具,主要靠火炬、某种蜡烛和一种特殊的油灯,这种油灯发出一种气体,不用灯芯就可以燃烧。这种照明器能够发出照射得很远、亮度很大的白光,但是它所需要的天然油只有通过开采几个产油地中的一个才能得到,因为这几个产油地相隔很远,距离他们的居住地点又很遥远,所以这些生物很少用这种灯。他们只想到今天,同时他们憎恨体力劳动,这使得他们在无数代的漫长岁月里保持着一种半野蛮的状态。
  索拉给我添加了覆盖物以后我又睡着了,直到白天才醒过来。睡在这间房里的其他的人共有五个,都是女人,她们仍然睡着,大批五颜六色的绸缎和毛皮高高地堆在她们身上。伸长身子躺在门根上的是那只不睡眠的警卫兽,正像前一天我看到它的那个样子,它显然一点也没有移动,它的眼睛紧紧地盯住我,我不禁猜想,万一我想逃走,将会有什么大祸临头。
  我喜爱冒险,调查聪明人不会轻举妄动的地方。所以我想起了解这只野兽对我的真正态度的最可靠的方法是试图离开这个房间。我感到相当有把握;一旦我走出了大楼,如果它追我的话,我是能够摆脱它的;日为我开始对我的跳跃能力感到自豪。我还能够从它的短腿看出它不善于跳跃,或许还不善于跑。
  因此我慢慢地小心地站起来,却看到我的监视者也站起来,我谨慎地向它走去,发现拖着走时能保持平衡,还能走得相当快。当我走近它时,它就谨慎地向后退,而当我走到门口时,它就向旁边移动,让我通过。于是它就跟在我后面,当我沿着荒凉的街道向前走时,它就在我身后10步远的地方跟着我。
  我认为,它的任务显然只是保护我,但是当我们走到城市的边缘时,它就突然跳到我前面,向我发出奇怪的叫声,同时露出它的难看而又凶相毕露的獠牙。我想捉弄它一下,寻寻开心,便向它冲去,而当我几乎冲到它的时候却跳到空中去,降落在城市外面离它很远的地方。它立刻转过身子,以我从来没有看见过的最可怕的速度向我冲来。我本来以为它腿短跑不快,但是假定它和善跑的灵狐赛跑,后者就会显得像在门口的垫子上打瞌睡一样。
  如我所知,这东西是火星上跑得最快的动物。因为它聪明、忠实而又凶猛。所以被用来打猎,打仗和用作火星人的保护者。
  我立刻看出,如果我沿着直线跑,那就很难逃出它的利齿,所以我用折回跑的办法来对付它的冲锋,当它几乎扑到我的时候我却从它身上跳过去。
  这种策略对我很有禾,所以我能够比它先到达城市。当它飞跑着追我时,我就跳到离地约三十英尺的一个窗户上去,这是一座面临山谷的大楼的窗户。
  我抓住窗台把自己拉上去,采取坐着的姿势,并没有朝大楼里面看,而却向外注视着我下面的那只困惑的动物。可是我高兴的时间很短,因为一当我安安稳稳坐在窗台上的时候,一只大手就从后面抓住我的颈,凶暴地把我拖进房间里去,我被扔得仰卧在地面上,看到站在我面前的是一只庞大的人猿似的生物,除了头上长了一大堆短毛以外,它全身雪白无毛。
《火星公主》作者:[美] 埃德加·赖斯·伯勒斯  
第六章 赢得朋友的一场战斗  
  这东西比我看见过的火星人更像我们地球上的人,它用一只大脚把我踩在地上,同时向我后面的和它呼应的生物吱吱喳喳地叫,并打手势示意。显然是它的配偶的那个生物立刻向我们走来,拿着一条粗大的石棒,显然想用它打碎我的脑袋。
  这两只生物大约10到15英尺高,直立着站起来,像绿色火星人一样,都有一对中间的手臂或腿,长在它们的上肢和下肢中间。它们的两眼靠近而不凸出,它们的耳朵的位置很高,但是比火星人的耳朵更靠近侧面,而它们的口鼻和牙齿更惊人地像我们非洲的大猩猩。总的说来,如果把它们和绿色火星人比较一下,它们并不更丑。
  石棒正在沿着一道弧线直捣我仰面朝天的脸孔,这时多腿的怪物闪电似地穿过门口,向想打死我的白猿胸部猛扑过去。踩住我的那只白猿吓得尖叫一声,通过打开的窗户跳了出去,但是它的配偶却和保卫我的怪物进行搏斗,我的保卫者正是我的忠实的警卫兽;我自己不能把这样可怕的生物称为狗。
  我尽可能快地站起来,背靠在墙上亲眼看着这场几乎没有人能看到的格斗。这两个生物所表现的力量、灵敏和凶猛都是地球上的人无法想象的。我的警卫兽第一次进攻就占有优势,它那强有力的獠牙深深地刺进对手的胸部,但是白猿的肌肉比火星人的肌肉更有力,它的粗大的手臂和爪子已经锁住了我的警卫兽的咽喉,想慢慢地把它掐死,并且拧它的头颈向后折弯,按在它身体上;在这一刹那我真希望白猿力竭,以免我的保卫者的脖颈被折断。
  白猿的胸部本来就被戳破了,当它用力的时候整个前胸都被撕开了。它们在地板上滚来滚去,两者都不发出一声害怕或痛苦的声音。不久我看到我的警卫兽的大眼睛完全从它的眼眶里凸出,血也从它鼻孔里流出。显然,它正在变得精疲力尽,这是看得出的;但是白猿也是这样,它的挣扎也变得越来越无力了。
  我突然醒悟过来,意识到我的职责,于是我拿起石棒(这根石棒在格斗开始时落在地板上),用地球人的手臂的全部力量挥舞石棒,正好把它打在白猿的头上,像打碎蛋壳那样把它的颅骨敲碎了。
  我刚打下这一棒就面临一个新的危险。白猿的配偶从第一次的惊吓中清醒过来,它从大楼内部回到格斗的现场。正好在它走到门口以前我就看到了它。当它看见它的配偶直挺挺地死在地板上时就发出吼声,并且口吐白沫,显出暴怒极了的样子。我看见它这样子就预感到一种可怕的凶兆,我必须承认这一点。
  在力量对比并非对我十分不利的情况下,我一向愿意进行格斗。但是在目前这种情况下,对我来说,格斗的唯一结果似乎是死亡。
  我正站在窗户附近,我知道,一旦到了街上,在那生物赶上我之前,我就可以跑到广场并得到安全,至少有逃到安全地方的机会,要不然,不管我怎样拼命格斗,都是必死无疑。
  我的确拿着石棒,但是我怎样使用这石棒来对付它的四条粗大的臂膀呢?即使第一棒我能打断它一条臂膀,因为我估计它会企图躲开这一棒的,可是在我能够收回石棒打第二棒之前它就能伸出其他几条臂膀来消灭我。
  在我考虑这些情况的一瞬间,我已经转过身子向着窗户走去,但是当我看到我原来的保卫者的形象时,就把各种逃走的想法丢到九宵云外了。它躺在房间的地板上喘气,它的大眼睛盯住我看,可怜巴巴的似乎请求保护。我受不住它这一看,重新考虑之后,我就决定:既然它救过我的命,我一定要报答它的救命之恩而下能丢开它不管。
  因此,我毫不犹豫地转过身子面对这只狂怒的雄白猿的猛扑。它现在离我太近,石棒对我没有效力,所以我只是用尽全力把石棒向它前进的躯体扔去。石棒正好击中它的两膝下面,它发出一声痛苦和狂怒的哀号,同时它的躯体失去平衡,伸直臂膀向我猛扑过来,想扑在我身上来缓和它摔倒的势头。
  像前一天一样,我又采用地球上的策略,在挥动右拳猛击它的下巴之后又挥动左拳猛击它的心窝。这两拳的效果真了不起,因为当我打出第二拳后,它旋转着跌倒在地板上,痛得弯起身子,直喘粗气。我跳过它倒在地上的身躯,拿起石棒,在它能重新站起来之前给予它致命的一击。
  当我打了这一棒的时候,我听到身后有一声低沉的笑声;我转过身子就看见塔斯·塔卡斯、索拉和三四个武士站在房门口。当我的目光和他们的目光接触时,我第二次成为接受他们的热情而又谨慎的鼓掌的人。
  索拉醒来发现我不见了,就立刻告诉塔斯·塔卡斯,他立即和几个武士一起出发找我。当他们走近城市的边缘时就亲眼看到那只气得口吐白沫的雄白猿飞快冲进大楼。
  他们紧跟在白猿后面,亲眼看到我和白猿之间的短促而又具有决定性的格斗。这次格斗,再加上前一夭我和火星武士的格斗和我跳跃的本领,这一切使他们对我的尊敬达到高峰。这些人虽然没有友谊、爱情或慈爱等较细腻的感情,却相当崇拜体力上的杰出才能和勇敢。
  索拉自愿加入到寻找我的一群人中间。当我搏斗的时候,在火星人中只有她没有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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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火星公主》作者:[美] 埃德加·赖斯·伯勒斯.zip
qq_5km分享 / 2014-08-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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