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王国的骑士:冰与火之歌外传

七王国的骑士:冰与火之歌外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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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在《冰与火之歌》故事开篇前约八九年,这时的维斯特洛风平浪静。
  “高个”邓肯怀揣着骑士梦,与他的侍从、实则身份远非如此简单的小男孩伊戈,踏上了行侠仗义、游历天下的旅程。
  比武审判、冷壕堡之劫……危险如影随形、死亡寸步不离。
  《七王国的骑士:冰与火之歌外传》是一场王者的历练,梦想与现实的碰撞、正义与阴谋的较量,而忠诚、荣誉与勇气,终将伴随他们一路向前……
  作者简介:
  (美)乔治·R.R.马丁|译者:屈畅//赵琳
  乔治·R.R.马丁,一九四八年出生于美国,世界级奇幻大师。其著名小说包括《热夜之梦》《沙王》《光逝》《风港》(已由我社引进出版)《猎人行》(与《战士》同步上市)《图夫航行记》等。迄今为止,他已获包括四尊雨果奖、两尊星云奖、一尊世界奇幻文学奖、一尊世界恐怖文学奖、十二尊轨迹奖、一次世界奇幻文学终身成就奖在内的无数奖项。美国《时代周刊》将马丁评为“全世界最有影响力的一百位人物”之一,肯定了乔治·R.R.马丁在欧美文坛上的至尊地位。

  前情提要:
  ——从维斯特洛的蒙昧时代到《七王国的骑士》
  维斯特洛大陆是《冰与火之歌》外传《七王国的骑士》和《冰与火之歌》正传七卷故事的发生地,它是一片幅员辽阔的大陆,从漫漫的多恩红沙到霜雪之牙的冰封山脊,风云变幻,气象万千。维斯特洛的东西南三面都被茫茫大海隔开,拥有得天独厚的地理条件,在这里也发展出了已知世界中最完备的骑士文化。
  维斯特洛已知最早的智慧居民乃是“森林之子”,他们生活的时代被称为“黎明之纪元”。这个种族身高不高,习惯在大森林里安家,还在苍白如骨的鱼梁木树干上刻出奇怪的人脸。无数个世纪后,上古人类“先民”入侵了维斯特洛,他们是通过陆桥从东方更辽阔的厄斯索斯大陆渡海而来的。凭借青铜剑和马,先民与森林之子进行了数百年的战争,但到最后,两个古老的种族之间达成了和平,先民转而信仰了森林之子崇拜的那些无名古神。他们的和平开启了“英雄之纪元”,在这个纪元里,先民和森林之子分享维斯特洛大陆,上百个小王国建立、兴旺而后衰落。
  但其他侵略者终于到来。几千年后,安达尔人乘船横渡狭海,用铁与火横扫先民的诸王国,将森林之子赶出森林,砍倒了无数鱼粱木。他们还带来自己的信仰——一个一体七面的神,其标志是七芒星。只是在遥远的北境,在临冬城史塔克家族的领导下,先民们才挡住了侵略者。志得意满的安达尔侵略者建立起他们自己的众多王国,森林之子日益减少、终至消失,而先民与征服他们的安达尔人互相通婚,血脉逐渐融合在了一起。
  又过了数千年,洛伊拿人也渡海而来,但他们不是作为侵略者,而是战争的难民。为了逃避强大的瓦雷利亚自由堡垒的不断扩张,洛伊拿民族被迫万船横渡狭海。当时,瓦雷利亚自由堡垒统治了大半个已知世界,瓦雷利亚人是知识渊博的巫师,而且,在人类所有的民族中,只有他们懂得如何培育巨龙,并让巨龙服从他们的愿望。在《冰与火之歌》开始之前四百年左右,也就是在伊耿征服大约一百年前,末日浩劫突然降临了瓦雷利亚,一夜之间就摧毁了这座伟大的城市。随后,庞大的瓦雷利亚帝国分崩离析,在世界各地,蛮族入侵,战火连绵。
  维斯特洛由于有狭海阻隔,幸运地躲过了瓦雷利亚崩溃后的混乱。当时,整片大陆上的几百个国家经过若干个世纪的兼并战争,合并为了北境王国、凯岩王国、河屿王国、山谷王国、风暴王国、河湾王国和多恩领这七个王国,也就是俗称的“七大王国”。但七国分立的局面并未维持多久,有一支瓦雷利亚人的后裔——坦格利安家族——盯上了维斯特洛。在《冰与火之歌》开始之前三百年左右,伊耿·坦格利安带着他的两个姐妹(同时也是他的妻子,因为坦格利安家族按照瓦雷利亚的传统,实行族内兄妹通婚)、一支小军队和三头魔龙在黑水河口登陆。伊耿和他的姐妹们骑在魔龙背上,赢得了一场又一场胜利,用烈火、利剑和条约征服了七大王国中的六个。然后这位征服者收集起被打败的敌人们的剑,用龙焰将其融化后,打造出高耸到怪诞的程度并布满倒刺的铁椅子——铁王座,作为自己君临天下的象征。
  就这样,伊耿成为了伊耿一世,安达尔人、洛伊拿人和先民的国王,七国统治者暨全境守护者。
  伊耿和他的姐妹们所建立的坦格利安王朝,是维斯特洛历史上第一个大一统王朝,在《冰与火之歌》开始之前,这个王朝一共统治了维斯特洛大陆二百八十三年之久(统治期从伊耿历1年到伊耿历283年,伊耿历以伊耿建立坦格利安王朝为元年),后为劳勃·拜拉席恩建立的拜拉席恩王朝所取代。伊耿历190年,伊耿的后人“贤王”戴伦二世,通过将自己的妹妹丹妮莉丝嫁与多恩领亲王马伦·马泰尔(同时,戴伦自己也在多年前娶了多恩公主弥丽亚·马泰尔),从而完成了维斯特洛最后的统一。当时的坦格利安王朝由于半个多世纪前“血龙狂舞”的大内战以及战后余波,已经失去了所有的龙,所以是靠联姻来完成统一的。
  然而这段联姻却成为另一场血腥内战“黑火叛乱”的导火线。戴伦二世的父亲“庸王”伊耿四世是维斯特洛历史上屈指可数的好色君王,一生留下了无数私生子女,而他于伊耿历184年亡故之前,将这些私生子女统统划归了正统。伊耿四世的私生子中的长子——也是他所有孩子中的长子——是个人魅力非凡的戴蒙·黑火。戴蒙·黑火的母亲是“受神祝福的”贝勒一世国王(统治期为伊耿历161年-71年)之妹“违命的”戴安娜·坦格利安,戴安娜本是贝勒的王后,但这位主教国王登基之后,出于极度的宗教狂热,拒绝圆房,还把自己的三个妹妹——包括王后在内——统统软禁在红堡中的处女居。戴安娜不甘限制,多次溜出处女居,与堂亲伊耿王子偷情(这位伊耿王子就是后来的伊耿四世,他的元配妻子是妹妹奈丽诗·坦格利安,奈丽诗传说又与他们的弟弟“龙骑士”伊蒙王子相爱,更有人传说戴伦二世实际上是奈丽诗和“龙骑士”伊蒙王子的儿子,而不是伊耿四世的),于是生下了戴蒙·黑火。戴蒙·黑火十二岁命名日那天,在团体混战中表现英勇,战胜了其他十几个侍从,已经当上国王的伊耿四世亲手将坦格利安家族的族剑“黑火”赐予他。戴蒙·黑火长大后武艺高强,名头一时无双,他双亲均是坦格利安王族,而根据谣言,戴伦二世不过是个私生子。再加上戴伦二世将多恩人大量引入君临宫廷,引起大批勋贵领主的不满,于是他们纷纷怂恿戴蒙称王。当时,戴蒙·黑火与戴伦二世的妹妹丹妮莉丝·坦格利安相爱,戴伦为达成统一,却将妹妹下嫁多恩。得到消息后,戴蒙·黑火正式宣布自己为伊耿四世的正统继承人和铁王座的合法拥有者,黑火叛乱就此开始。由于坦格利安以黑底红色三头龙为纹章,黑火家族以红底黑色三头龙为纹章,这场战争又被称为“红龙与黑龙战争”。
  伊耿历195年,戴伦二世逮捕戴蒙·黑火未遂,战火迅速蔓延。戴蒙·黑火得到了伊耿四世另一个高贵私生子(高贵私生子特指伊耿四世的一众私生子女中双亲均为贵族的)“寒铁”伊葛·河文的支持,并迅速集结起大批军队;而与寒铁争夺西蕊·洋星(亦为伊耿四世的私生女)的“血鸦”布林登·河文倒向国王戴伦二世。维斯特洛一分为二,一半的领主支持戴伦,另一半领主支持戴蒙。伊耿历196年,在红草原决战中,双方进行了殊死拼杀,血鸦射死了同父异母的哥哥戴蒙·黑火及其七个儿子中最大的两个,叛军因此溃败,黑火叛乱宣告失败。
  戴蒙·黑火和他的两个儿子虽然丧命,但寒铁却保护他剩下的五个儿子流亡海外,在随后的半个多世纪里,黑火家族的后嗣们不断制造各种机会反攻维斯特洛大陆,直至在“九铜板王之战”中,伊耿历258年,巴利斯坦于石阶列岛击杀了“凶暴的”马里斯·黑火,彻底断绝了黑火家族的男性血脉。不过黑火虽逝,但当年随他们流亡海外的流亡者们组成的雇佣兵团“黄金团”却依然健在,直到《冰与火之歌》的时代,他们一直在等待回归的时机。
  伊耿历209年,《七王国的骑士》在这一年拉开了序幕。这一年是贤王戴伦二世统治的最后一年,大约比《冰与火之歌》故事的开篇提早了89年。这时的维斯特洛风平浪静,坦格利安王朝经历过十几年前的血腥内战后,虽然暗潮汹涌,但表面上又恢复了昔日的荣光。
  雇佣骑士邓克与小男孩伊戈命运的相遇就发生在这一年……

  第一部 雇佣骑士
  春雨滋润大地,邓克挖坟并不费力。他挑小丘西坡作坟址,因为老人喜欢看日落。“又一天过去了呀,”老人会边看边叹,“谁知明日是怎样,呃,邓克?”
  于是,一个明日带来倾盆大雨,浸透主仆俩,第二天吹来潮湿冷风,第三天老人着了凉,到得第四天,便已无力骑马。现在他要入土了,而仅仅几天前,他还边骑边唱那首到海鸥镇去看美少女的老歌呢——虽然老人把海鸥镇换成了岑树滩。去岑树滩看美少女哟,嗨哟,嗨哟,邓克苦涩地挖着。
  坑挖得够深后,他双手抱起老人置于其中。老人矮小消瘦,脱掉锁甲、头盔和剑带,简直不比一袋树叶沉;反观邓克,却有与年纪不相称的大块头,他年仅十六或十七(天晓得实际年龄),但骨架宽阔、蓬头散发、步履沉重,身高已过六尺半,肌肉发育才刚开始。老人常称赞他的力量——老人从不吝啬溢美之词,毕竟,那是他唯一能给的财富。
  尸体躺在坑底,邓克伫立默看了一会儿。空中又有雨的气息,他明白该在大雨降临前把老人埋葬,可又不忍心用泥土盖住那张皱巴巴的老脸。该有个修士,说些祷语,可惜老人只有他。老人把剑、盾和长枪上的造诣倾囊相授,可惜他大字不识,邓克自然也是个白丁。
  “我该把剑留给您,可它只会在泥土中锈掉,”最后,他抱歉地说,“我想,诸神会送您一把新剑,爵士先生。真希望您没死。”他顿了顿,不知如何继续。事实上,他不记得任何祷语,老人平日又不常祈祷。“您是一位真正的骑士,只在我该受罚时才打我。”他挤出几句,“女泉城那回除外,那回真是旅馆小弟偷吃寡妇的馅饼,不是我干的,我跟您解释过……算了,没关系,愿诸神接纳您,爵士。”他用脚把泥土踢进坑,开始机械地填土,没再多看老爵士一眼。老人好歹度过了漫长的一生,邓克心想,将近六十?几人能活到这把岁数?至少,老人挨到又一个春天。
  邓克备马时,日已西沉。现下他有了三匹马:他原本骑的凹背小马、老人骑的驯马及战马“雷霆”。雷霆只有打仗和比武时才骑,这匹棕色牡马早已褪去昔日英姿,但仍有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和昂扬斗志,它是邓克最宝贵的财产。倘若卖掉雷霆和“老栗子”,连同它们的鞍鞯装具,就能攒够银币……邓克皱起眉头。迄今为止,他唯一所知的生计就是雇佣骑士的颠沛人生,从一个城堡奔波到另一个城堡,为一个又一个领主服务效劳。雇佣骑士会为老爷们打仗,在老爷们的厅堂吃喝,直到战事结束,然后前往下一个地方碰运气。时不时,王国上下还会举办一些比武会——虽然如今不那么频繁了——而在寒冷萧索的冬天,他晓得,某些穷困潦倒的雇佣骑士会变成强盗骑士。
  当然,老人没干过这种事。
  兴许我可以找个别的雇佣骑士,为他服务,继续当侍从,照料马匹,清理锁甲。或者去座大城市,兰尼斯港或君临,加入那儿的守备队。再或……
  他在一棵橡树底下清理老爵士的遗产:布钱包里有三枚银鹿、十九个铜分和一颗有豁口的石榴石。和绝大多数雇佣骑士一样,老人把大部分钱花在坐骑和武器上。他留给邓克一件全身锁甲——这件老爱生锈的锁甲邓克大概擦拭过上千回了——一顶有宽大护鼻、左额处被打凹的铁半盔,一条裂痕累累的褐皮剑带,一柄装在木头皮革剑鞘里的长剑。此外,邓克还继承到一把匕首、一把剃刀、一块油石、一对护胫、一面护喉、一根带有锋利铁尖头的八尺岑树长枪和一面镶边铁皮被敲得凹凸不平的橡木盾,盾面纹了铜分树村的阿兰爵士的纹章:褐底银翼杯。
  邓克瞅瞅那面盾,一手抄起剑带,又瞅向那面盾。剑带是为老人瘦弱的臀部量身制作,穿不到邓克身上,锁甲也铁定不成。于是他找来一段麻绳绑住剑鞘,再把绳子绑在腰上。
  做完之后,他抽出长剑。
  剑身笔直沉稳,是城堡里的铁匠打造的好货,木剑柄包以柔软皮革,嵌了一颗光滑磨亮的黑石作圆头。虽然样式朴素,但挺称手的。旅行途中,多少个夜晚入睡前,他用油石和油布细细打磨它,知道它有多锋利。它真的很称我的手,正如它很称老人的手,邓克暗想,而岑树滩草场正要举办一场比武会。
  “快步”比老栗子轻捷得多,但邓克看见旅馆时,仍骑得浑身疲累、酸痛不已。旅馆坐落在小溪旁,是一栋高大的泥木房子,自窗户流泻出的橙黄暖光如此诱惑,引人止步。我有三枚银币,他告诉自己,足可吃顿大餐,痛饮麦酒。
  他一下马就撞见一个小男孩光溜溜湿漉漉地从溪水中钻出,用一件棕色粗布斗篷擦干身子。“马童吗?”邓克问。小家伙看上去不过八九岁,脸色苍白,骨瘦如柴,赤脚上的泥巴一直覆到脚踝,而最奇特的莫过于他一毛不生的脑袋。
  “我要你刷我骑的这匹马,并喂它们三个吃燕麦。听见没?”
  小家伙腆着脸,“当然可以,假如我愿意的话。”
  听罢此言,邓克皱起眉头:“我可不管你愿不愿意。要知道,我是个骑士。”
  “你看起来不像骑士。”
  “难道骑士看起来都一个样?”
  “不,但他们都不像你。你的剑带居然是绳子。”
  “只要能拴牢武器,有啥关系?去照料我的马,勤快点儿,赏你一个铜板;懒散的话,瞧我不给你一耳刮子!”他没再搭理马童,径直转身用肩膀撞开旅馆门。
  这时间,他以为里面拥挤不堪,没料到大厅几乎是空的。除一位披精致绸缎披风的小少爷埋首桌上一摊葡萄酒中轻声打鼾,再没客人。邓克迟疑地东张西望,直到一位面色发白的矮胖女人钻出厨房:“随便坐。要麦酒还是吃的?”
  “都要。”邓克在窗边挑把椅子坐下,远离那酒鬼。
  “咱家有上好羊羔,香草烤的咧,咱家小子还打下几只野鸭。你要啥?”
  他足有半年多没在馆子里吃饭了,“都要。”
  老板娘大笑,“啊,你这个头真不是盖的,”她倒了一大杯麦酒,放到他桌上,“还要房间过夜?”
  “不了,”虽然松软的稻草席和遮风挡雨的屋顶具有莫大吸引力,但身上这点钱邓克得小心对付。还是露宿吧,“有吃有喝就行,我急着赶路去岑树滩。离这儿还有多远啊?”
  “一天骑程。你往北走,直到路在烧毁的磨坊分岔。咱家小子有没帮你照料马啊,还是又溜了?”
  “没有,他在干活。”邓克让她放心,“你这儿似乎很冷清。”
  “没法子,镇里一半人跑去看比武了。哈,咱要松口,咱家小子也早去了。你瞧,咱要有个啥事儿,咱家小子便得接着干,可这孩子净喜欢看大兵、学步子,咱家姑娘还会傻笑着议论每个路过的骑士。天晓得咋了。骑士也都是肉长的,跟咱老百姓有啥不同?咱还没见过哪场比武会让鸡蛋好卖咧。”她好奇地打量邓克一番:他的剑和盾暗示的是一回事,麻绳剑带和粗布外衫却又不像那回事。“你也去比武?”
  邓克呷了口麦酒才悠然作答——这酒呈深褐色,味道浓厚,他很喜欢。“是啊,”他道,“我去弄个冠军当当。”
  “你啊?是吗?”老板娘还算有礼貌。
  屋子对面的少爷自酒洼中猛然提起脑袋。他长了一头鼠窝般凌乱的沙棕头发,面如菜色,下巴下顽强地钻出一圈金色胡楂。他揉揉嘴,眨眼看着邓克,大叫:“我梦见了你!”他颤巍巍地伸出一根指头:“别靠近我,听见没?你离我远点。”
  邓克疑惑地望着对方,“大人?”
  老板娘倾身靠近,“别理那酒疯子,爵士先生,他只会喝酒说梦话。咱去瞧瞧肉烤好没。”她匆忙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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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km分享 / 2014-05-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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