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适口述自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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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适口述自传
胡适 唐德刚
图书简介
 本书就学术价值和史料价值而言,注释部分的分量,恐怕还远在传文之上。七十年代海外史学界盛称“先看德刚,后看胡适”。唐先生在这些注中所表现出来的学养见识具有难得一见的才情风致,真正让人有读其书想见其人的钦慕之感。就写作的体裁来说,本书倒不失为别开生面、自成一格的学术性的自传。也是一本简单明了,童叟无欺,而包罗胡适学识、思想、生活、家庭背景等各方面的小书。
第一部分
·写在书前的译后感(1)
·写在书前的译后感(2)
·写在书前的译后感(3)
·写在书前的译后感(4)
·故乡和家庭(1)
·故乡和家庭(2)
·故乡和家庭(3)
第二部分
·我的父亲(1)
·我的父亲(2)
·我的父亲(3)
·我的父亲(4)
·我的父亲(5)
·我的父亲(6)
·我的父亲(7)
第三部分
·初到美国(1)
·初到美国(2)
·初到美国(3)
·初到美国(4)
·初到美国(5)
·初到美国(6)
·初到美国(7)
·初到美国(8)
·初到美国(9)
第四部分
·青年期的政治训练(1)
·青年期的政治训练(2)
·青年期的政治训练(3)
·青年期的政治训练(4)
·青年期的政治训练(5)
·青年期的政治训练(6)
·青年期的政治训练(7)
·青年期的政治训练(8)
·青年期的政治训练(9)
·青年期的政治训练(10)
·青年期的政治训练(11)
·青年期的政治训练(12)
写在书前的译后感(1)
  在动手翻译这本小书之前,我曾遵刘绍唐先生之嘱,先写一篇“导言”或“序文”。谁知一写就阴错阳差,糊里糊涂地写了十余万言;结果自成一部小书,取名《胡适杂忆》,反要请周策纵、夏志清两先生来为我作序了。
  在我写那篇序的期间,我对这本小书的英文原稿已经有二十年未去碰它了。我想原稿既然是我以前一个字一个字整理出来的,纵是倒背我也可倒背若干,翻译之前来写篇序,也用不着先读原稿再动笔了。所以只有在《杂忆》脱稿之后,我才又把英文原稿细读一遍;距上一次的细读,是整整的二十个年头!
  二十年前我对这篇稿子的看法,大致有三点:一、它的内容根本没有什么新鲜的材料;二、它反映出胡适晚年期的思想,与他中少年期的思想简直没有什么出入——说胡适的思想前后一致也好,说胡适没有进步也好;三、不过就写作的体裁来说,他这部小书,倒不失为别开生面、自成一格的“学术性的自传”。
  十八年过去了。两年前我写《胡适杂忆》时,印象中强调的还是这三点。可是最近一年来,我对我以前的看法,渐次觉得有修正或补充的必要。这不是近一年来,“胡适”在中国历史上的地位发生了变化,也不是我自己对胡氏的估价发生了什么“今日”对“昨日”的挑战;只是胡适之是位“实用主义者”,一辈子看重“实用价值”,因而以这本小书对一般读者的“实用价值”来说,那它在二十年前和二十年后,却发生了显著的变化。这倒是我所始料不及的!
  笔者说这句话,也是近一年来,面对海外中国知识界的实际现象,有感而发:
  最近一两年来,由于报章杂志上,对胡氏生前一些有趣的小问题——如学位问题、恋爱问题等的讨论,甚或辩论的关系,“胡适”往往又变成一些学术上和社交上谈话的题材。在这些场合里,我也在无意中发现,那些自港台来美的“知青”——包括很多我自己的学生——对“胡适”这个命题已十分陌生。他们之间好多都能写一手好的白话诗文;但是“胡适”与“白话诗”、“白话文”,究竟有多深的关系,他们就不知其详了。至于什么“实验主义”、“杜威”、“罗素”……什么“干嘉学派”、“言字解”、“吾我篇”、“问题与主义”……那就更不必说了。总之那样活生生的一位“天下何人不识”的“我的朋友”,现在已渐次被历史的潮流淹没了——淹没得如此之速!
  最糟的要算是最近才从大陆上出来的一些“知中”了。我们偶尔聊起天来,他们所知道的有关“胡适”的旧闻就更少了。其中有些极有成就的科技专才,竟然对“胡适”和“胡适之”是否同一个人,也发生了疑问!
  适之先生是笔者所熟识的、最看重身后之名的一位前辈。他老人家的“身后之名”消逝得这样快,该是他生前所未曾想到的罢。
  最近笔者接到老朋友朱文长教授的来信。他说他在看《传记文学》的胡适自传时,是“先看德刚,后看胡适”。骤读此信,我会觉得是老朋友对我错爱了。其实全不是那么回事。因为像朱文长教授那样,当年在大陆上受大、中学教育,今日流落在海外教书的“知老”,胡适这本小书上的哪一句话,他未看过——甚至听胡氏亲口说过——十遍八遍乃至更多遍呢?
  俗语说:“话说三遍如烂草!”读书亦何尝不然?纵是胡适着的书,读过听过三、五、十遍,也会变成一堆烂草,朱教授也就不要去“先睹为快”了。至于我这位无名作家,不管我写的是怎样地“瞎扯淡”,但是总归是朱教授“尚未寓目”的闲文、闲书。他老人家如史席有暇,和娘子一起来翻翻“报屁股”,消遣消遣,那我的“瞎扯淡”,自然也就在“先看”之列了。余小子如不知轻重,把这句“朱子语录”当真,而自觉“老子文章赛胡适”,那我岂不是一名天大的阿Q吗?
  须知胡适之先生生前在中国享盛名,历四十年而不稍衰。因此他的一生,简直就是玻璃缸里的一条金鱼;它摇头摆尾、浮沉上下、一言一笑……在在都被千万只眼睛注视着。稍有一点关于“胡适”的小故事,在报章杂志上不是“头条”,也是“花边”。全国上下——尤其是茶余酒后——对他都有极浓厚的兴趣。
  以前的娱乐场中有句俗话说:“会看的看门道,不会看的看热闹。”因而就“看胡适”(HuShihwatching)这宗娱乐项目来说,它和“看梅兰芳”实在是大同小异的。会看的专家和艺人们,便看其“门道”;一般遣兴的观众和读者,则看其“热闹”;而大家争看的兴致则是一样的。笔者不敏,当年在大陆上,夹在千百万“知青”之中,争看这场“热闹”,也是自七八岁就开始的。我想和我平辈或长一辈的中国知识分子,那时也是人人如此的。试问我们这一辈以前在大陆上受大、中学教育的人,哪一位不能对“我的朋友”,品头论足一番呢?既然大家对胡适之都很熟悉,也各自有一套主观的看法,那么一旦“朋友”不要了,把老胡适拖出来咒骂一通,则人人皆可骂出一套来——骂得个痛快淋漓,骂得他狗血喷头。
写在书前的译后感(2)
  这就是50年代里,大陆上举国批胡的全盘经纬。那个时代的知识分子,人人都知道“胡适是老几”;所以毛泽东一声令下,大家也就可以指着太平洋,大叫其“胡适算老几”了。大家对“我的朋友”都有三分熟,写起打差文章来,也就容易缴卷了。
  60年代之初,适之先生不慎因贪酒亡身而引起港台两地皆哭的现象,也是同一个道理。他老夫子文坛祭酒,风云际会五十年;最后撒杯人寰,含笑而去,死亦何憾?但是他的死,却使我们的社会上顿时失去了一位老少咸钦、热热闹闹的大众发言人,则生者奚堪?所以大家就望电视而堕泪了。
  如今二十年快过去了。在历史上说二十年原不算长,但是便在这短短的二十年内,胡适之先生却由一位嬉笑欢乐、妙语如珠的“我的朋友”,转变成和韩文公、朱文公、王文成公等挤在一起的木头牌位了。这爿后来居上的“胡文公神位”,究竟代表些什么呢?这问题的答案也就随着地球的旋转而愈来愈模糊了。
  记得笔者在1970年冬季访台时,蒙林语堂先生盛情召宴,我按时前往。在一家嘈杂的大酒店内,我问那位衣冠楚楚的总招待:“林语堂先生请客的桌子在哪里?”他把两眼一瞪,大声反问我一句说:“林语堂是哪家公司的?!”失笑之余,我心里也在想,工商业社会的变动多大啊!
  “胡适之”虽然和“林语堂”一样,今后永远不能和“公司”竞争了,但是胡适终究是胡适。它是个中国文化史上的“客观实在”。后世学人还会去继续研究它的。
  再者,胡氏生前提倡了一辈子,什么“民主”、“自由”、“实验哲学”、“不疑处有疑”、“不让人家牵着鼻子走”……成筐成篓的大道理。虽然这些都不是胡适之享有专利的发明,但是当这些概念还在“反动”和“毒素”的阶段时,大家都慷慨捐输,把它们一股脑都寄存于“胡适”名下,变成胡适之的私产,而胡适也当仁不让地据为己有。因而在胡氏含笑归天之后,这些概念也就和“胡适的幽灵”结下了不解缘。有朝一日,时移势异,毒草变成香花,胡适的幽灵借尸还魂,又成为后世青年仰慕的对象,亦未可知。
  但是“胡适”这个名词,除掉它的模糊的“历史形象”(historicalimage)之外,究竟还有多少其他的实际涵义呢?“后世青年”既无金鱼可看,也无小道消息可听,要了解“胡适”,那就只有求之于“书”了。但是哪样的“书”才能有效地提供他们所渴望的知识呢?《胡适思想批判全集》?《胡祸丛谈》?《胡适与国运》?《胡适文存》、《文选》、《论学近着》……老实说,这些巨著都会使“后世青年”愈看愈糊涂,愈看愈不知道“胡适”是什么回事。他们所需要的实在只是一本简单明了、童叟无欺而包罗胡适学识、思想、生活、家庭背景等各方面的小书。如果这个文化需要,由于时代转换而成为事实的话,那么胡先生这本小小的《口述自传》(也是他一辈子所编撰的最后的一本“上卷书”),对青年读者的“实用价值”,也就会逐渐地上升了,因为它是一部最浅近的、最适合青年读者需要的、胡适自撰的“胡适入门”。
  研究中国近代文史的专家们,抽空浏览一过,这本小书或许也可帮助他们,把他们概念中的“胡适”,整理得更有条理。因为它是一本辞简意赅、夫子自道的“胡适学案”。
  一般遣兴读者,工余饭后翻翻,也可大略体会出,胡适的“反动言论”和“毒素思想”的来龙去脉。至于它是毒草还是香花,胡适自己并没有“自卖自夸”,他只是“据实招来”而已。贤明的读者们——不论批胡也好,拥胡也好,既批又拥也好——自然会各自做其正确的判断。
  上述这些雅俗共赏的“实用价值”——尤其是对后辈青年读者的“实用价值”——倒是适之先生和笔者当年未曾想到的。现在笔者既然有感于时事而千虑一得地想起了,所以就补写一点译后的感想。
  还有我想在译后补充说明的,便是胡适之先生这本自述,从头到尾原是他老人家说给我一个人听的。他那时想像中的“将来读者”,则是美国大学里治汉学的研究生。因此我也就遵从他的意思,在章目结构、材料取舍上,以“美国研究生”为对象。同时我自觉我对这些可能的读者们,汉文底子和学习风尚,所知较深,因而在编稿时,有许多地方也是我替他硬性做主,其后才由适之先生查阅认可的。所以在那十余万言原稿的背后,还有胡老师与笔者千百万言的讨论和对话。如果这本书的读者,忽然从碧眼黄须的美国学生,转变成黑发无须的中国学生,那这些录音背后的讨论和对话,就可能比录音稿上的正文更为有趣而“实用”了。
  本来,“对话”(dialogue)比“讲课”(lecture)更有价值,原是世界学术史上的通例。古代的圣哲如孔子、孟子、苏格拉底、释迦、耶稣、穆罕默德等等都是述而不作的。他们的哲学和教义,多半是当时听众和弟子们,从对话中笔记或默记下来的。苏格拉底固有其有名的《对话录》传于后世,而儒教“经书”中的《论语》、《檀弓》等著作,又何尝不是孔子的“对话录”呢?而这些对话录就远比其他“经书”更有价值。主要的原因便是“对话录”所记的往往都是些脱口而出的老实话,不像那些三思而后言的“讲学”、“说教”等的官腔官调也。
  适之先生和我们的“对话”还不是一样的吗?例如在胡氏著作里,我们就很难找到他对“律诗”说过一句好话。但是在“对话”里,他却说做律诗要下几十年的工夫。  
写在书前的译后感(3)
  又如谈政治罢。他曾一再公开地说:“CC反对我!”意思是说国民党里CC系的领袖们,曾经反对他做总统。可是后来他又私下告诉我说:“CC在拥护我!”(笔者自己的1958年8月8日“日记”所载)这句话我就未尝听他在公共场所说过。
  其他的例子还多着呢。可惜当时我未留意把它们全部记下来,以后大半也都忘记了。可是每当我深夜独坐,回译胡氏自述时,昔年与胡老师的对话,往往又重浮脑海。想起来了,我就随手在译稿上写个小眉批。等到一章译完,我就把这些眉批稍稍整理一下,抄作“注释”的一部分。有时下笔不能自已,就写得老长老长的,简直变成胡适春秋里的《公羊传》、《ND521梁传》了。
  当然一个人的记忆是很容易发生错误的,甚至本稿的录音和缮校都会有错误。朱熹就说过,记人言语最难。不得其意,则往往“以己意出之”。在本篇的英文原稿里,我也就不敢说,绝对没有笔者“以己意出之”的地方。因为一切的“口述历史”,往往都是如此的。甚至古圣先哲,亦所难免。
  《礼记》的《檀弓篇》里,就有一段孔门弟子误记“夫子之言”而引起抬杠的趣事。原来孔夫子曾说过一句“死欲速朽”(“死后就赶快烂掉算了”)的话。曾子听到了,便以为老师在丧葬的传统观念上,发生了“修正主义”。但是孔子一生都在誓死推行他的“三年之丧”的教义,这一下来个早死早烂,岂不是自相矛盾吗?所以诸弟子对曾参这位学长的“口述历史”,不大信任。曾子急了,说:“我是听老师亲口说的啊!”(“参也,闻诸夫子也!”)大家还是不相信。曾子又举出人证,说:“我是和老同学子游一道听老师说的啊!”(“参也,与子游闻之!”)大家最后又去追问子游,才发现实在不是曾子在说谎,而是他的“录音机”,出了毛病。
  原来当孔子在宋国逃难时,听到那位蓄意想谋杀他的贪官污吏司马桓NEA2E,在订制一套预备将来“蒙主恩召”时自用的石头棺材。这个石棺的制造工程太大了。造棺工厂凿了三年还没有凿成。孔老夫子听到这故事,气得胡子直飘,所以才说:“死后赶快烂掉算了!(还造什么石头棺材呢?)”
  他老夫子这句气话,几几乎被曾子在“口述历史”里,录错了音。如不经众人临时发觉加以改正,那么儒家两千年来的教条,便大大地不一样了。后世的孝子贤孙们,不用说要省掉多少事;订制玻璃棺材,也就犯不着了。
  所以在这本小书里,我也不敢说,“吾闻诸夫子也”,是绝对正确的。纵使我能找出个“子游”来人证一番,我还是不敢说,我的记录是没有错误的。好在现在还去古未远,适之先生的门生故旧,笔者的贤师益友,仍遍布五大洲,倘能不吝匡正,实在是感盼不尽的。
  至于我自己的译文,我也不敢说绝对没有错误。这本小书上的文字,事实上是“复原”重于“翻译”。在我们当初编撰英文原稿时,为顾虑到洋学生的汉学程度,所以对中国古籍的征引,一般都是“削足适履”的。如今既然“复原”给中国读者们看,就得重新“量脚做鞋”才对。对着英文原稿,按照英语结构,一句句地硬翻下去,似乎也大可不必。为着使译文读起来比较顺口,并使古籍引证上比较明确易解,笔者乃于译文上酌添字句;然为求尽量忠实于原稿,凡是译文中为英文原稿所没有的,我一概加个“方括号”〔〕以标明之;或在脚注上加以说明,务使鱼目不致混珠。纵使如此,笔者还是不敢说译文与原文绝对一致也。
  再者,笔者谋生海外,平时实在忙乱不堪。尤其是我所服务的纽约市立大学,由于纽约市几度面临破产而动荡不安。日常课务与正规研究之外,杂务也多如牛毛,无法抽暇做太多的额外工作。晚间和周末虽可忙里偷闲,略事翻译,那往往也是在十分疲劳的情况之下执笔的,因而对译文的推敲斟酌,也就得过且过了。偶然误译,亦或难免。所以当拙译在《传记文学》上连载结束之时,笔者原打算把译文与原稿再逐字对校一遍。无奈俗务太忙,夜对荧光幕校书,往往也头昏目眩,力难从心;一拖数月,还未能终篇。然窃思译文中虽小误多有,大错应不会太多,甚或没有。自我安慰一番之后,重校工作也就掩卷作罢了。读者贤达,如发现译文有欠妥之处,至乞不遗在远,随时惠教为幸。
  总之,胡适之先生是现代中国最了不起的大学者和思想家。他对我们这一代,乃至今后若干代的影响,是无法估计的。正因为如此,我们这些和他同时代的后学,耳濡目染之间,对他的观察和认识也最为真切——至少比后世学人或外国专家,要真切得多。值此“胡适”大名一天天地向历史的海洋下沉之时,我们和他老人家原先很熟识的人,乘大家记忆犹新之时,写一点对他的观察和感想,实在是义不容辞的。这也是笔者近两年来,信手涂鸦,写了几十万字的主要动机。如因拙作之付梓而引起时贤各抒己见,把我们大家都认识的胡适之先生的学术思想、政事文章,在他恩怨将尽之时,提出来公开讨论讨论,使他的学术地位,将来在中国文化史上,益得其平;这样,则笔者不学,写这两本小书,就是抛砖引玉了。
  唐德刚1979年冬于美国新泽西州北林寓庐编译说明编译说明  
写在书前的译后感(4)
  一、本稿为根据美国哥伦比亚大学“中国口述历史学部”所公布的胡适口述回忆十六次正式录音的英文稿,和笔者所保存并经过胡氏手订的残稿,对照参考,综合译出。
  二、本稿原定与胡氏的《四十自述》英文译本,合二而为一。故凡《四十自述》中已有的故事,本稿均未重复。
  三、胡氏口述的英文稿,按当初计划,只是胡氏英语口述自传全稿的“前篇”或“卷上”;故按“全稿”层次分为“三篇”“二十九节”。既然“后篇”或“卷下”始终未能作出,则上项划分已失其意义。故本稿乃按原有目次重分为十二章。庶几本稿可单独印行,自成一书。
  四、凡原稿语意有欠清晰的地方在译文须加些字句来表明的,译文上均加方括号〔〕,以表示为原稿所无。
  五、凡原文所征引的其他著作上的文字,如果过于简略,有使读者不易明了的地方,译文则将引文前后酌量加长,使语意更为明显。
  六、由于海外参考数据的限制,如原稿中的引文或人名、物名一时无法用汉语“复原”的,则暂时“意译”或“音译”,以待将来补正。
  七、引文出处,原稿皆未注明;或其他字句有欠明白的地方,译文中就酌量情形,加批注予以说明。
  八、胡氏当年与笔者对各项问题的讨论,以及笔者访问胡氏时的问难与感想,均为正式录音记录所未收。笔者亦酌量情形于注释中略加按语,予以补充。
  九、本稿的翻译事实上是一种汉语“复原”的工作。胡氏当年用中英双语掺杂口述时,所说的语言虽未必全系“语体”,译文仍全部用“白话”来表达,以符合“胡适之体”的“文体”。
  十、本稿译述仓促,而笔者当年与胡先生工作时成筐的笔记又十遗其九,以故本稿凡是需详细注释的地方,而笔者在纽约附近各图书馆又找不到所需参考资料的时候,就只好暂付阙如,他日再设法增补。疏漏的地方,还希望读者贤达的指教和原谅!唐德刚
故乡和家庭(1)
  我是安徽徽州人。
  让我先把安徽省最南部,徽州一带的地理环境,做个综合的叙述:
  徽州在旧制时代是个“府”,治下一共有六个“县”。我家世居的绩NB32F县,便是徽州府里最北的一县。从我县向南去便是歙县和休宁县;向西便是黟县和祁门县;祁门之南便是婺源县。婺源是朱子的家乡,朱熹原来是在福建出生的,但是婺源却是他的祖籍。
  徽州全区都是山地,由于黄山的秀丽而远近闻名。这一带的河流都是自西北向东南流的,最后注入钱塘江。因为山地十分贫瘠,所以徽州的耕地甚少。全年的农产品只能供给当地居民大致三个月的食粮。不足的粮食,就只有向外地去购买补充了。所以我们徽州的山地居民,在此情况下,为着生存,就只有脱离农村,到城市里去经商。因而几千年来,我们徽州人就注定地成为生意人了。
  徽州人四出经商,向东去便进入浙江;向东北则去江苏;北上则去沿长江各城镇;西向则去江西;南向则去福建。我们徽州六县大半都是靠近浙江的;只有祁门和婺源靠近江西。近些年来〔抗战前后〕,最西的婺源县,被中央政府并入江西。但是婺源与安徽的徽州有长久的历史渊源,居民引以为荣,不愿脱离母省,所以群起反对,并发起了一个“婺源返皖”运动。在中国共产党统领大陆前几年,婺源终于被划回安徽;但是我听说在中国共产党治下,婺源又被划给江西了①。
  所以一千多年来,我们徽州人都是以善于经商而闻名全国的。一般徽州商人多半是以小生意起家;刻苦耐劳,累积点基金,逐渐努力发展。有的就变成富商大贾了。中国有句话,叫:“无徽不成镇!”那就是说,一个地方如果没有徽州人,那这个地方就只是个村落。徽州人住进来了,他们就开始成立店铺,然后逐渐扩张,就把个小村落变成个小市镇了。有关“徽州帮”其他的故事还多着哩②。
  我们徽州人通常在十一二三岁时便到城市里去学生意。最初多半是在自家长辈或亲戚的店铺里当学徒。在历时三年的学徒期间,他们是没有薪金的;其后则稍有报酬。直至学徒〔和实习〕期满,至二十一二岁时,他们可以享有带薪婚假三个月,还乡结婚。婚假期满,他们又只身返回原来店铺,继续经商。自此以后,他们每三年便有三个月的带薪假期,返乡探亲。所以徽州人有句土语,叫“一世夫妻三年半”。那就是说,一对夫妇的婚后生活至多不过三十六年或四十二年,但是他们一辈子在一起同居的时间,实际上不过三十六个月或四十二个月——也就是三年或三年半了③。
  当然徽州人也有经商致富的。做了大生意,又有钱,他们也就可以把家眷子女接到一起同住了。
  徽州人的生意是全国性的,并不限于邻近各省。近几百年来的食盐贸易差不多都是徽州人垄断了。食盐是每一个人不可缺少的日食必需品,贸易量是很大的。徽州商人既然垄断了食盐的贸易,所以徽州盐商一直是不讨人欢喜的,甚至是一般人憎恶的对象。你一定听过许多讽刺“徽州盐商”的故事罢!所以我特地举出盐商来说明徽州人在商界所扮演的角色。
  徽州人另一项大生意便是当铺。当铺也就是早年的一种银行。通常社会上所流行的“徽州朝奉”一词,原是专指当铺里的朝奉来说的,到后来就泛指一切徽州士绅和商人了。“朝奉”的原义本含有尊敬的意思,表示一个人勤俭刻苦;但有时也具有刻薄等批判的含义,表示一个商人,别的不管,只顾赚钱。总之,徽州人正如英伦三岛上的苏格兰人一样,四出经商,足迹遍于全国。最初都以小本经营起家,而逐渐发财致富,以至于在全国各地落户定居。因此你如在各地旅行,你总可发现许多人的原籍都是徽州的。例如姓汪的和姓程的,几乎是清一色的徽州人。其他如叶、潘、胡、俞、余、姚诸姓,也大半是源出徽州。当你翻阅中国电话簿,一看人名,你就可知道他们的籍贯。正如在美国一样,人们一看电话簿,便知道谁是苏格兰人,谁是爱尔兰人,谁是瑞典人、挪威人等一样的清楚④。
  我的家族——绩溪县上庄胡氏
  正因为我乡山区粮食产量不足,我们徽州人一般都靠在城市里经商的家人,按时接济。接济的项目并不限于金钱,有时也兼及食物。例如咸猪油(腊油),有时也从老远的地方被送回家乡。其他如布匹、棉纱,等等,在城市里购买都远比乡间便宜,所以也常被送返家中。
  所以离乡撇井,四出经商,对我们徽州人来说,实是经济上的必需。家人父子夫妇数年不见也是常事。同时家人的日用衣食以至于造房屋、置田产,也都靠远在外乡的父兄子弟汇款接济。
  不过在经济的因素之外,我乡人这种离家外出、历尽艰苦、冒险经商的传统,也有其文化上的意义。由于长住大城市,我们徽州人在文化上和教育上,每能得一个时代的风气之先。徽州人的子弟由于能在大城市内受教育,而城市里的学校总比山地的学校要好得多,在教育文化上说,他们的眼界就广阔得多了。因此在中古以后,有些徽州学者——如12世纪的朱熹和他以后的,尤其是十八九世纪的学者像江永、戴震、俞正燮、凌廷堪,等等——他们之所以能在中国学术界占据较高的位置,都不是偶然的⑤。
  现在再谈谈我们绩溪县。绩溪县是徽州府六县之中最北的一县,也可能是人口最少的一县。在经商一行中,我们绩NB32F人也是比较落后的。绩溪县人多半做本地生意,很少离乡远去大城市。他们先由杂货零售商做起,然后渐渐地由近及远。所以一般说来,我们徽州人实在都是很落后的。
故乡和家庭(2)
  我家在一百五十年前,原来是一家小茶商。祖先中的一支,曾在上海附近一个叫作川沙的小镇⑥经营一家小茶叶店。根据家中记录,这小店的本钱原来只有银洋一百元(约合制钱十万文)。这样的本钱实在是太小了。可是先祖和他的长兄通力合作,不但发展了本店,同时为防止别人在本埠竞争,他们居然在川沙镇上,又开了一家支店。
  后来他们又从川沙本店拨款,在上海华界(城区)又开了另一个支店。在太平天国之乱时,上海城区为匪徒所掳掠和焚毁,川沙镇亦部分受劫⑦。先父对这场灾难,以及先祖和家人在受难期间,和以后如何挣扎,并以最有限的基金复振上海和川沙两地店铺的故事,都有详尽的记录⑧。这实在是一场很艰苦的奋斗。
  据1880年(清光绪六年)的估计,两家茶叶店的总值大致合当时制钱二百九十八万文(约合银元三千元)。这两个铺子的收入便是我们一家四房、老幼二十余口衣食的来源。
  在这里我也顺便更正一项过去的错误记载。前北京大学校长蔡元培先生为拙着《中国哲学史大纲》第一卷所写的序言中,曾误把我家说成是世居绩NB32F城内胡氏的同宗⑨。蔡先生指出“绩溪县胡氏”是有家学渊源的,尤其是十八九世纪之间清干嘉之际,学者如胡培?(1782—1849)及其先人们,都是知名的学者⑩。这个在十八九世纪时便以汉学闻名的书香望族,其远祖可直溯至11世纪《苕溪渔隐丛话》的作者胡仔B11。那位抵抗倭寇的名将胡宗宪,也是他们一家。但是这个世居绩NB32F城内的胡家,与我家并非同宗B12。
  我家世代乡居。故宅在绩溪县城北约五十华里。历代都是靠小本经营为生的。我家第一个有志为学的是我的一位伯祖〔胡星五〕。他是个乡绅兼塾师。在乡里颇有名望,但是科场却不甚得意。
  我们的村落〔上庄〕正与华南其他地区的村落一样,是习于聚族而居的。洪杨起事之前,我们聚居的胡氏一族总人口在六千上下——当然也包括散居各地经商的族人在内——大半务农为生。但是大多数家庭也都有父兄子弟在外埠经商的——尤其是在南京、上海一带。
  注释
  ①根据大陆出版各类分省地图,婺源均被划入江西省治。
  ②“无徽不成镇”这句话的含意,正和“无湘不成军”一样,表示徽州人做生意,和湖南人当兵一样地普遍罢了。胡氏上述这段话是解释给外国读者听的。因为这句话如不加解释,外国读者便不能了解;如果兀兀唆唆地解释,洋人还是不大能理解的,所以胡氏就决定做上项简单明了但是并不十分正确的解释。
  ③我国单音节的方块字,和旧诗歌的传统,深深地影响了我们成语、格言以及一般民谣的构造。所以一般乡土成语,大半是四言、五言或七言的一两句平仄十分和谐的小诗或韵文。有些在农村“说书”或“讲古”的民间艺人,他们虽然多半是文盲,但是由于声音是“发乎天籁”,他们的“七字唱”,也都能音韵和谐,出口成章。例如王公子进京“赶考”,三千里路,走了好几个月的艰难旅途,一个“说书”的艺人,两句话就交代了。他说:“一路行程来得快,说书(的)嘴快风送云。”这一来,王公子就从杭州府的一间破庙里,一跃而进入长安城的相府里招亲去了。
  胡适之先生的乡亲“徽州朝奉”夫妇的婚后生活是三十六年或四十二年,人命各有短长,都是说得过去的。但是为顾全这句“一世夫妻三年半”的七言成语,他们的老伴就得多活六年了。可是把这句话翻成洋文,洋读者就多少有点茫然。他们要问:为什么中国人结婚之后的同居生活,不是三十六年便是四十二年呢?他们就不了解“七字唱”在我们语言表达的方式里,所起的作用了。这也是“文化沟”在作祟罢!所以胡先生这篇口述自传,基本的设计是说给洋人听的。我们那时并没有想到后来要把它译成中文来出版的。
  ④胡先生毕竟是科举时代出生的——正如吉川幸次郎先生所说的“生当太后垂帘日”——所以他头脑里仍然装满了“科举时代”的许多旧观念。在那个“太后垂帘”的宗法社会里,由于“籍贯”对一个士子的“出身”有极重要的影响,所以“读书人”一碰头便要叙乡里、攀宗亲、谈祖籍,尽管有些“祖籍”他们连做梦也没有去过。这是我国几千年来安土重迁的农业社会,向工业社会发展途中的一种社会心理上的后遗症。这个传统在一个流动性极大的工业化和现代化的社会里,是很难保留下去的。但是在胡先生的“夫子自道”里,他却无意中为我们这个“颇足珍惜”的传统观念,保存了很多有价值的第一手社会史料。
  ⑤朱熹以后的许多徽州学者如婺源的江永(1681—1762)、休宁的戴震(1724—1777)、黟县的俞正燮(1775—1840)、歙县的凌廷堪(1757—1809)和绩溪的胡培?(1782—1849),都是清初和中叶不世出的汉学大师。赵尔巽主修的《清史稿》和张其昀续编的《清史》,在《儒林传》里,他们都有纪录。房兆楹、杜联NB252夫妇为《清代名人传》(ArthurW.Hummel,EminentChineseoftheCh'ingPeriod,1644—1912.Washington:GovernmentPrintingOffice,1943)所撰的戴、俞、凌诸人的传记,则尤为翔实,考订亦远较一般中文著作,更为审慎,足资参考
故乡和家庭(3)
  ⑥川沙位于上海之东约五十里。城傍“盐运河”,距海仅十二里。其地原属南汇县,明嘉靖三十六年(1557),为防倭寇始置川沙堡,驻兵戍守。清代改为川沙厅。“厅”是清代县级单位的地方行政机构。民国成立,乃改川沙厅为川沙县。关于川沙早期建制沿革见诸可宝监制《江苏全省舆图》(清光绪二十一年,江苏书局印行),页33—34。
  ⑦太平天国之乱时,小刀会占据上海县城至一年半之久(从1853年初秋至1855年初春),清军无法收复。其时上海海关原设于英租界之内,小刀会未加干扰,然英领事竟暗助小刀会拖长占领;并以此为借口,破坏中国海关,不让中国政府课税,直至英人完全控制中国海关管辖权而后已。笔者曾为英人趁火打劫、破坏我关税自主之史实,在英美国家档案里稍事搜查,以阐明此事真相。详拙着《早期中美外交史》(TekongTong,UnitedStatesDiplomacyinChina,1844—1860.Seattle:Univ.ofWashingtonPress,1964.Chapter9.)胡家在上海和川沙两处的茶叶店被毁,就是这时期的事。“小刀会”原与“太平天国”无关。上海所受的糜烂,当时英国的殖民主义者实在应负很大的责任。
  ⑧根据罗尔纲《师门辱教记》所载,适之先生的父亲铁花先生“全部遗集分为年谱、文集、诗集、申禀、书启、日记六种,约八十万字”。在纽约我看过一部分罗尔纲的抄本。已印行的除《台湾纪录两种》(1951年,台湾文献委员会印行;另有1960年“台湾文献丛刊”重印本)和1931年胡适通过潘光旦于《新月杂志》所发表的《一本有趣的年谱》(第三卷,第五、六期,1931年7、8月上海出版)之外,我记得还看过另一本胡铁花先生年谱的单行本。然近日在哥大中文图书馆中,却遍索不得。
  ⑨蔡元培于1918年8月3日,为胡适着《中国哲学史大纲》(上卷)所写的序,大意是说,“适之先生生于世传‘汉学’的绩NB32F胡氏,禀有‘汉学’的遗传性”,云云。这篇序后来在原书改名《中国古代哲学史》(1929年“万有文库”本,和1965年台北商务印书馆重印本)而重印之时仍被保存。笔者承乏哥大中文图书馆期间,曾为该馆搜得该书1919年第一版的原本,列为该馆“珍版书”之一。不幸此书已自哥大遗失。
  见注⑤。
  胡仔着《苕溪渔隐丛话》(前集三十卷,后集四十卷)是我国文学批评史上一部划时代的著作。据《四库提要》的记述,该书是“继阮阅《诗话总龟》而作,凡阅所载者皆不录……二书相辅相行,北宋以前之诗话,大抵略备矣”。见《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诗文评类,一。
  胡宗宪(1511—1565)为明代抗倭名将。《明史》卷二○五,有专传。房兆楹所撰的英文《胡宗宪传》载《明代名人传》(C.CarrintonGoodrich,ed.,DictionaryofMingBiography,1368—1644.ColumbiaUniversityPress,1976.II,pp.631—638)颇可参考。
  参阅《胡铁花先生家传》(《台湾纪录两种》卷上《代序》。1951年,台湾文献委员会印行)。李敖的《胡适评传》(1972年,“文星丛刊”本)写得很扎实。也是有关胡适的家庭和幼年时期最好的一本传记,极有参考价值。只是在他所制的《胡适一家子的谱系》里,把“胡星五”列为“胡传”的祖父,不知何所本?
  1957年适之先生曾为笔者试拟一绩NB32F上庄胡氏的五代世系表。此表后来由笔者转交哥大中国口述历史学部保存,现已无法寻觅。然据《胡铁花先生家传》,则胡星五为胡适的“伯祖”;适之先生的《四十自述》中《我的母亲的订婚》那一章也提到“星五先生娘”是他父母订婚时的媒人。她说铁花先生是“我家大侄儿三哥”。所以,李敖书中的“谱系”可能有误。
  胡铁花先生在他的自述里提到洪杨乱前,他们绩NB32F上庄的胡氏,人口总数有六千之众。这数字可能是笔误——罗尔纲抄写时所发生的笔误,亦未可知。绩NB32F是皖南山区里的一个小县,人口甚少,有这样六千人聚居的大族,是件不可想像的事。
  太平之乱时,李鸿章奉旨回籍组织“团练”。这些后来发展成为清末有名的“淮军”的“团练”,事实上便是皖北一带——尤其是合肥一县之中,各大宗族所自动组织的子弟兵。合肥是当时安徽省,甚至是整个大清帝国里人口最多的一县;其时充当淮军骨干的周、刘、唐、张等大族,似乎没有一族的人口是超过六千人的。据此类推,绩NB32F八都上庄胡氏的丁口似乎不可能有这么大的数目。
我的父亲(1)
  青年期的家难
  我的父亲胡传(1841—1895)〔字铁花,号钝夫。原名守珊,故一字守三〕生于安徽省绩溪县北部的上庄①。兄弟五人,我父最长。我家历代都是以经营茶叶贸易为生的,也就是自故乡山区贩茶往上海一带自设的茶叶店中出售。上海那时已是个大商业中心。我的高祖原已在上海黄浦江对岸的川沙设有小店,祖父又在上海设一支店。父亲幼年即甚壮健。当先祖每年春季返乡收茶时,店中商务便由父亲独力管理。
  父亲十六岁时便随先祖去川沙,并由先祖延聘塾师,教授诗文。父亲因为十分聪颖,早为其有志为学的伯父〔星五公〕所赏识。他认为有这样资质的青年子侄,实在不应该在一个小茶叶店里埋没了。所以父亲被家中长辈特地选出,让他专心读书,以便参加科举。
  可是这时正值洪杨起事之后,内战的烽火已日益迫近。当洪杨于1850年在金田村发难之时,父亲才九岁。1853年太平军进占南京,建立“太平天国”,并以南京为“天京”。数年之内,太平军数度侵入皖南徽州山区,焚掠迨遍。1860年我绩溪县亦为太平军所焚掠,一连三载,父亲和邻居亲友均率领家属到高山里去避难,并据险自卫。1862年情势更为险恶,乃又迁往休宁县暂避②。
  但是休宁亦非乐土。太平军仍不时进犯,家人也四处躲藏。1862年年底,局势稍稍好转,全家乃转返绩溪;不意翌年春初和夏季,太平军又两度进犯。就在太平军第二度入侵时,父亲在1860年(清咸丰十年)结婚的原配妻子〔冯夫人〕,便不幸死难了。她是那时我家二十余口——多半是妇孺——中唯一的死难者。当时父亲是我家中唯一年轻力壮的成员,帮助那比他大过二十多岁而颇有名望的乡绅伯父,度此大难。
  在1860年至1864年(清咸丰十年至同治三年)四年之间,皖南真糜烂不堪。对这四年的焚掠、屠杀、饥荒等灾情,父亲在他遗留下来的自述里都有极详尽的记载。事实上他这段记述,远较当时其他任何〔类似〕的记述更为翔实③。
  在父亲的回忆录里,他曾做一概括的统计:我上庄村内的胡氏宗祠原完工于1840年(道光二十年),亦即洪杨起事前十年,也是太平军犯境前二十年。宗祠毁于1861年(咸丰十一年)。太平乱前数百年我乡皆太平无事。地方殷实,人丁兴旺。我族那时曾做过一次丁口总计,以便按口派捐,建造祠堂。当时全族男女老幼约六千人。太平军覆灭后的第二年(1865),我族再做第二次的人口调查,拟再按口派捐,重建宗祠。调查所得,乱后剩余丁口不过一千二百人左右,人口减少了百分之八十④。
  父亲所做的统计还有其他方面的记录,颇饶历史趣味。在这群大难不死的劫后余生中,竟有二百人染有烟癖!鸦片鬼的堕落,实有甚于一般游手好闲的懒汉。他们终年耕耘所获,还不足以偿付烟债。父亲那时便自问,这种人在生活上何能自给呢?!他的结论则是这整个胡氏一族都仰赖于四百几十个经商在外的父兄子侄的接济。他们的汇款也救活了家人,并助其重建家园于大难之后⑤。
  考试和书院教育
  太平战后,父亲于同治四年(1865)进学为秀才,时年二十四岁。当年一个人读书上进先要在他祖籍所在通过“县试”,再参加省方所主持的“府试”;府试及格,便进学为“秀才”。既为秀才,则每三年都得应考一次,叫作“岁考”。如果一个秀才希望参加举人考试,他还要通过省级主办的甄别试验,叫作“科考”。科考及格才可参加“省试”(亦称“乡试”)。乡试是朝廷特派的“主考”所主持的〔乡试及格,便“中举”成为“举人”了〕⑥。
  父亲进学之后,参加了几次“省试”都未能如愿。他深深了解他的学业为战火所耽误了,所以他决定到上海去进那些战后重开的“书院”,继续进修。经过慎重考虑之后,乃于1868年春初进了新近复校的“龙门书院”。该院山长(院长)刘熙载先生是当时扬州有名的经师。父亲被录取之后,便在该院读了三年——从1868年到1871年⑦。
  在父亲的回忆录里,他记载了当时书院里的生活,特别是一些同学之间的交往与学习的经验。他的同学之中后来有许多都在政治上和学术上有相当成就的⑧。父亲对这位了不起的刘山长的教学方式也有所记载。他说所有在书院中受课的学生,每人每日都得写一份“日程”和一份“日记”。前者记载为学的进度;后者是记学者的心得和疑虑。为这种“日程”和“日记”的记述,该院都有特别印好的格式,按规格来加以记录。这些“日记”和“日程”父亲均保留下来。其中有趣而值得一提的,便是这印刷品的卷端都印有红字的宋儒朱熹和张载等人的语录。其中一份张载的语录便是:“为学要不疑处有疑,才是进步!”这是个完全中国文明传统之内的书院精神⑨。
  我所敬重的老朋友吴稚晖先生,生于1865年,比父亲小二十四岁。吴先生也曾经告诉过我一件有关另一“书院”的惊人而有趣的故事。吴先生曾就读于江苏“南菁书院”。当吴氏第一次拜谒该院山长名儒黄以周先生时,他看到黄先生书斋上挂着一大幅使他难忘的格言:“实事求是,莫作调人!”这句格言如译成英语或白话,那就是:“寻找真理,绝不含糊!”这些也都说明了我国19世纪一些高等学府里的治学精神⑩。
  父亲的自述里几乎以四分之一的篇幅,记述其重建上庄胡氏宗祠的经过。这项重建历时凡十一年,共费制钱一千三百三十万(约合银元一万三千三百元)。自1865年动工,直至1876年(光绪二年),父亲三十六岁那年才正式完工的。在这项伟大的工程中,他不但是该项工程粗工细活主要的规划者和执行人,他有时还要说服和克制族中守旧分子的反对。他所遗留的记录不幸有一部毁于火灾,但是这份记录却替后世留下了当年聚族而居的农村里的生活状况、社会组织和社会公益活动的极珍贵的第一手资料。  
我的父亲(2)
  在此期间父亲曾对中国地理——尤其边疆地理发生了研究的兴趣,这兴趣是他在上海龙门书院当学生时便养成的。他继续对地理学进修的原因,也是受当时国际和远东重要变动的影响B12。据父亲的纪录,他对当时政府和士大夫对世界地理和中国边疆——尤其是东三省——的地理之无知,感到震惊!所以他便下定决心终生致力于中国边疆地理的研究。
  吴大的知遇
  当父亲于数年之内把家事稍事安顿之后,他便决定撇开家族乡党的小天地而远游北京,另图发展。在1881年(光绪七年)他年已四十,乃向一位经商致富的族伯〔胡嘉言〕借了一百银元,搭船自上海去天津转往北京。在北京他仅凭两封推荐书,旅行了四十二天,到了吴大NDA49钦差的驻地宁古塔。吴氏为一自修而成名的大学者、考古家和政治家。父亲告诉吴公他不是来求职的,他只盼吴氏能给予护照和通行证,好让他遍游东北,并考察边疆地理。吴氏对父亲大为赏识,其后吴氏巡行阅边,总是偕父亲同行;尤其是1882年(光绪八年)中俄勘定疆界时,他们曾同晤俄方勘界专员B15。
  就在这一年吴氏正式聘任父亲为其幕僚。稍后吴氏并在父亲毫不知情的情况之下专折向朝廷特别保荐,说父亲胡传“有体有用,实足为国家干济之才,不仅备一方牧令之选”。父亲惊喜之余,当然也深感吴公的知遇。其后多年便一直在吴公幕府,参与机要。
  父亲在东北一段时期往各地旅行考察,备历艰险。在1883年(光绪九年)一次〔兼查十三道,NDA24牙河地势〕途中,一行人员在森林中大雪迷路,三日不得出。干粮已尽,计无可施。此时父亲忽有所悟,他叫随行人员去寻觅一条山涧,然后循山涧而下。因为山涧总归会流出山区的,循山涧找出路,应该是不会错的。于是他们找到了一条山涧,循涧而下,终于脱险。为此,父亲曾做了一首诗,以为纪念。四十年后,当我在1919年发表一系列有关实验主义的讲演之时,我还举出这个例子,来诠释约翰·杜威在他《思维术》里所阐明的理论。
  自1881年以后,父亲便一直致力于公务。自1881年至1886年,他在东北服务六年。1886年先祖母逝世,父亲返里奔丧。翌年又转广州依广东巡抚吴大。吴派他去海南岛视察,并报告全岛土著状况,做可能开发的筹划。父亲于此行所保留的详细日记,后来曾发表于专研地理学的《禹贡半月刊》。
  1888年(光绪十四年),黄河在郑州一带决口。吴大NDA49自粤奉调任河道总督;设督署于郑州,监督堤工。父亲乃随吴去郑州。在此期间父亲亦记有详尽日记,记录构料、修堤等工作。当年的河工不但极其腐化,且有各种迷信掺杂其间。迷信之一便是崇奉水蛇、虾蟆为“河神”。
  父亲在治河时期日记里便做了十首《郑工合龙纪事诗》,其中的一首便坦白地批判这迷信之无稽。下面便是这首诗的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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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_5km分享 / 2014-06-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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