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白之恋
- 作者:珂笙
- 更新时间:2014-07-19
- 添加时间:2014-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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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雪白之恋 作者:珂笙
01—04
这是很漂亮的五月的天气,天空清澈透亮,阳光绚丽无比,照的一切都晶莹可爱,外面已经有点热了,但这里很凉快,这个时候,唐风坐在咖啡厅里喝着特制的顶级蓝山,闲闲的看着外头经过的各色的人,竟是说不出的舒服。
雅致的咖啡厅,柔和的甜美的音乐,微凉的空气,醇香的咖啡……实在是惬意的人生。
唐风也没有太多的嗜好,坐在咖啡厅里悠闲的过一会倒是一直的爱好。
还没大学毕业,一切都还没有雏形,充满着无限的希望,这个时候完全没有忧虑没有哀愁,年轻的发光发亮,身为名牌大学的高材生,前途无限,竟是十分让人羡慕的。
不过似乎还有更让人羡慕的人呢。
离唐风大概三张桌子的样子,坐着一个非常漂亮的男孩子,从他进来开始唐风就已经忍不住盯着他看了,太漂亮了,晶莹剔透的面孔,亮晶晶的眼睛,身材高挑柔韧,线条完美显然是经常锻炼的,十分诱人。唐风其实自己已经是美人了,可这时也不由赞叹,实在是太美丽了,让人处于下风都心甘情愿。
唐风并不觉得自己这样子很像色狼,只不过看看而已,有什么关系,又不打算上去搭讪,不是他自诩圣人,只是犯不着,美是美,美用来看应该比什么都好吧。
一直饶有趣味的看着他,看他坐下来点东西,却并不要这里著名的蓝山,只要了杯红茶,浓浓的加了糖加了奶,哗,要命,唐风看着都觉得腻了,那男孩子却大大的喝了一口,满意的眯起眼睛,仿佛一只满足的猫一般,身子都不由自主的蜷起来。
然后叫了一碟烤芝士榛子蛋糕,用雪白的盘子端上来,那是本应细细地切好了然后斯文些的用,可是那男孩子却吃得得意忘形了,两只手指捏着扁扁的一大块,一口咬下去,唐风便看到那韧软橙黄中间微焦的糕皮,乳白滑软的糕底消失在一排雪白的贝齿之后,红润的粉嫩的唇快速的动着,腮帮子鼓起来,微眯的晶亮的眼中全是满足的喜悦,很快又是下一口,呵,真是好胃口,一边喝那么腻人的红茶,竟然还能一会儿功夫就把一碟子看着都腻的蛋糕吃完了。
吃完了东西,便舒服的靠在沙发上,半闭上眼睛,阳光透过落地的大玻璃窗子前薄薄的窗帘照在那脸上,落下一些或明或暗的阴影,脸上的线条变越发的柔和起来,更是动人。
唐风微微笑,这种天气看到这么漂亮的人,今天实在是幸运的一天。
看那男孩子一动不动,似乎睡着了的样子,唐风更是肆无忌惮的看个过瘾,连目光都不肯移开。
直到听到门口的风铃轻轻一响,唐风才移开目光,转过头来,不由一呆,今天果然是幸运日,眼福不浅呢。
进来的人身材十分高大英挺,更兼剑眉星目,很是英浚一身灰色薄薄西装极为得体,姿态从容,一看便知道一定是个出色的人物。
那人进来之后站定,微微在咖啡厅里扫视了一下,这上班时间人不多,一目了然,他立刻便找到要找的人,嘴角轻轻扬起一个弧度,径直朝那个男孩子走过去。
啊,唐风微微惊奇了一下,原来这两个人竟然是一对?
根本不必怀疑,唐风清清楚楚看到那男子眼光落在男孩身上时的柔情。
说不出的无限的温柔,原来就这么一个轻轻的眼神就已经足够。
他过去轻轻坐下,那男孩便立即惊觉,微微睁开眼睛,看到来人随即露出一个轻轻的笑容,非常的漂亮,身子就移了过去,靠在他身上,嘴里嘟嘟哝哝的抱怨着。
正好音乐在这里完了,又没有换牒子,唐风就清清楚楚听到他们说话。
“小杰,你又吃这么甜的东西,不怕牙疼了?”
小杰有点心虚的皱皱鼻子:“好久没吃了,这里的蛋糕实在好,忍不住嘛,你也叫一碟尝尝?”
“知道我不爱吃甜的东西──你吃蛋糕就算了,茶里面也放那么多糖,看看,杯子底还没化完呢。”
小杰抓着那男子的手摇:“偶尔一次嘛,你就知道教训我,真是的。”
那男子无奈的笑着摇头:“我还教训你呢?是怕你牙疼,又弄得几天吃不下睡不好,不难受吗?你真是好了伤疤忘了疼。”
小杰笑,灿若春花:“好了,我知道了,这么罗嗦,也不过就那么一次你就抱怨──你这么晚才来接我啊,我都快睡着了。”
“我都急着赶过来了呢,就怕你着急,偏偏路上又有人拦着我说那批新货到了,我也来不及看,叫他们挑了好的送到底下收藏室里了,你晚上去看看好不好……”后面的听不见了,音乐声响起,掩盖了那边情人甜蜜的低语,就和那碟榛子蛋糕一样甜的腻人的话,实在也没有必要听,情人之间的话语其实都是一样的。
十指紧扣的双手……
那男子眉目含笑,完全无法掩饰的宠溺的神情目光……小杰漂亮面孔上的笑,甜美无比,身子越发腻在他的怀中,偶尔不安分的动来动去,叽叽咕咕的小声说着话,一边说一边开心的笑,神采飞扬,让人目眩不已。偶尔有一两声笑语略大些,穿过咖啡厅安静的空气传进唐风的耳中,其实是不明白意思的,只觉得说不出的甜蜜幸福……无比和谐的两个人,那种感觉,唐风觉得从来没有这么羡慕过……这么恋恋相依的甜蜜……那两双眼中的幸福光彩……那仿佛永远也不放开的双手……很久以后唐风都一直记得……他在心里想,今后我也要有一个这样的恋人才好……不管多么艰难,也要找到一个能这么爱的人,一个能让他这么幸福的人……那一年,唐风十八岁。
****************
新闻上正在报道今年最受曙目的婚礼,金童玉女般的新人,犹如皇族盛典般辉煌的布景,极度豪华的场面,重量级的宾客,尤其重要的是男女双方显赫的背景……王子公主的现代童话。
唐风坐在沙发上一边漫不经心的看电视,一边分出一半精神通电话:“季季,这个月你真得辛苦一下了,我要出去度假。”
方季季在那边哀叫:“唐风,你没这么狠心吧?现在三个并购案啊,你还要出去玩?你也可怜可怜我,下个月再去吧。”
屏幕上,新郎新娘正含情脉脉对视着说着“我愿意!”
“你少用哀兵政策,去年我说要度假你就一堆理由,我算是上了你的当了,这次再信你的我就不用活了,再说了,我就不信鸿天离了我就不转了呢。”
方季季说:“你走了不是不转,是我要拼命转呢,唐风你真这么狠心?”
说的可怜,唐风心里清楚呢,这人此时正在那边谈恋爱,据说正在如火如荼呢,当然不肯回来。
电视上新郎正在亲吻新娘,动作温柔,待她如珠如宝。
唐风冷笑一声,‘啪’的关了电视。
果然练习有素,做出来十分完美。
一边威胁方季季:“我明天就走了,这个月没完你别想找到我,你若不回来这边那我就一个月后回来拍卖了它。”
方季季又是一阵惨叫,说了许多话还想挽回,可惜唐风理都不肯理他,只好委屈答应。
唐风挂了电话,倒了杯意菲斯红酒靠在沙发上慢慢喝,呵,那人一小时前还和他通电话说得十分缠绵,很快就能在婚礼上进入状态,演技倒真是精湛。
他的妻子倒是真的十分美丽的,和他很是般配呢。
奇怪,虽说心里是有点不舒服,却不见得很难过,到底是怎么的呢?
唐风靠在沙发上默默的想,只觉得好像原本属于自己的东西被别人分了去,有点不甘心,却并没有那种心如刀绞的感觉。
不由想起来那年在咖啡厅看到的那对情人。
那种恋恋相依的柔情,若是他们遇到只怕会痛不欲生吧,和自己都不一样呢。
半年前云天突然跑到法国看他,他们因为隔的远了,一年其实也没什么时间在一起的,所以唐风见了他很是高兴,工作都放下了陪他,只是云天一直有点魂不守舍的样子,到了最后一天才拐了无数弯子说出来的他要结婚的消息,唐风倒是吓了一跳,却并无其他异样,淡淡的嗯了一声,继续吃东西。
云天紧张的半死,东西也无心吃,只看他脸色。
那是在外头的一个餐厅吃意大利菜,本来唐风就觉得他一直有点不对劲,没想到是说出来这个事情,一边吃东西,心里不由的冷笑,要在外头才敢说,这么心虚?
怕我让他难堪吧,在外头说出来我自然要有点顾忌,不会让他太没面子。
其实哪有那么严重,就算只有他们两个人,他唐风也不至于要去哭闹的,就为了个男人?实在划不来,本来就不是能强求的东西,争也没有用。
唐风也不是不知道,若是一定死死纠缠,未必就不能真的得到他,可是……只是觉得划不来。
太讲究姿式了,非得狠狠的吃一次亏才能学乖呢。
这次教训不算大。
想来云天一定还排练了许多说辞,没想到唐风冷冷淡淡应个嗯字,竟让他再也说不出来,仿佛他只是说了什么无关紧要的话一般。
唐风忍不住笑起来,果然想得开埃
先这样吧,分手倒是不必了,与云天在一起是十分舒服的事情呢,本来是大少爷,也不知哪里学来的温柔体贴,又肯低声下气哄他高兴,且品味又好,十分有生活情趣,唐风并不是一个很好伺候的人,太玲珑剔透了自然不容易讨好,要找这么知情识趣的一个人竟是不容易呢。
唐风打个呵欠,觉得倦了,便进去睡觉。
不过害他不舒服也不能就这么放过他,出去度假不让他找到,让他去度他的蜜月也不安心。
其实也不是不怀念的,以前的日子那么美好,现在完全变质了。
遇到云天的时候唐风还没大学毕业,不过已经在开始帮方季季管理鸿天的一部分事务了,他们本来是从小认识的极好的朋友,方季季那么精明,自然不会放过身边这样的人材。
在一次商业聚会上第一次见到云天的,并不是一个浪漫的开始。
唐风和人说着话并没有注意,失手把手里的鸡尾酒倒在了云天的高级西装上。
一阵混乱后,唐风才发现原来对方是个十分高大漂亮的男人,气度雍容谈吐高雅有礼,很容易便对他有了好感,一见钟情原来是很容易的事情。
没想到这位“云氏”的首席执行官竟然也对他一见钟情了……本市都没有美女了吗?
这样杰出的男人居然会对一个男子一见钟情。
后来有一次情事过后,云天说:“我也不知道,说起来我在外头这么多年,美女也见了许多,有的五官漂亮,身材又好,还有一些气质实在出众,可是那天我一见到你有点脸红的道歉的时候,眼睛那么寒星一般的看着我,只觉得心里一动,不知怎么就喜欢你了,真恨不得立即就抱着你。莫非你给我下了什么药不成?”
唐风看他面孔上略有薄汗,这么似笑非笑的样子,又听他说着一见钟情,果然忍不住情动,竟拉他入怀再度和他缠绵起来。
可是再怎么一见钟情的浪漫甜美,还是不得不对现实低头。
那个晚上唐风不太能睡得着,梦里许多甜美往事,全是和云天曾经的亲密,早上的相拥醒来,甜蜜的早安吻,傍晚的携手散步,冬夜里毫无空隙的紧紧拥抱……辗转反测直到天明,起床的时候才发现面孔上竟然微有泪痕……两年了,留下的也不过就是这泪痕……对着镜子发呆许久,唐风才匆匆提着行李出门,关门的时候听到屋里的电话震天。
唐风虽然年轻便身居高位,却还真没见过什么大的世面,虽然去的地方不少,偏偏永远是飞机来去,出入五星级酒店,大公司的高层办公室,都是繁华的不堪的地方,每次又斗志斗力,精疲力竭,倒在酒店床上就呼呼大睡,竟是从没真正见过什么风光。
这次不同了,闲闲一个月,真要去几个极好的地方才对得起自己。
从南斯拉夫的贝尔格莱驾几小时车,便到了保加利亚。
唐风是为了那里著名的玫瑰山谷。
据说那里安静而甜美。
据说那里有天下所有的玫瑰,流成一条彩色的河。
据说那里的玫瑰尤其多姿美。
据说……
那是有一个很多星星的晚上,他躺在云天的怀里,一边玩着他的手指一边听他说这仿佛天上仙境一般的玫瑰山谷。
云天的手指修长漂亮,唐风听得并不专心,昏昏欲睡。
只听的云天说:“小风,今后我们一起去看看吧。”
一起去看看……
所以现在唐风到了这里,虽然是他一个人来的。
可是玫瑰山谷并不会因为只有他一个人变得暗淡无光,这里比想象中更加流光溢彩,绚丽无比,万千花朵竟比星星还要耀眼。
唐风停下车走出来,看得呆了半响。
太美太美,唐风心里竟意外的平静下来,一个人还是两个人有什么关系,花朵照样美,照样幽香,丝毫不受影响,那他又有什么可烦恼的呢?
唐风不由的轻轻笑起来,觉得心情大好,看来这次出来果然是对的。
看得眼花了,方才上车开着车子慢慢的沿着两旁长满玫瑰的山道往前,清风带着清香扑面而来,十分舒服,按着朋友给的地址,找到一间精致的歌德式修道院,这里的教会提供食宿的。
头顶剃的圆圆光秃一圈的僧侣笑脸相迎,唐风细细打量房间,这里十分简陋,只有床和十字架,但一尘不染干净的很,床单浆的硬直,非常舒服。唐风很满意。
到了这种地方若是住酒店就坏了兴致,自然是要住这种地方,完全是修在花丛中的,房间里都是玫瑰的花香。悠悠闲闲在这里住个几天,看够了玫瑰姿再走才值得呢。
朋友说这里最能享受玫瑰山谷的好处,果然不错。
把行李扔到墙角,唐风去洗了个澡,据说这水是山谷中的山泉,是滋润这些玫瑰的。所以都带着隐隐的芳香,唐风洗了澡只觉得自己身上竟然香风细细,不由好笑起来。
稍微歇歇便已经到了晚饭时间,唐风去饭厅吃饭,那里点着蜡烛,略为朦胧,桌子旁安安静静的坐着一个人。
唐风不在意的看了一眼,想必也是借宿的游客吧。
那人看他坐下,便和他打招呼:“先生也是来观光的吗?”
竟是标准的剑桥英语,温文尔雅,声音轻柔,十分悦耳。
唐风忍不住着意的看他一眼,意外的发现原来这人十分丰神俊秀,眼睛尤其光彩照人,微微带着点笑意,很是吸引人。
唐风一贯是爱美人的,自然的就露出一个微笑:“是啊,工作闷了,出来逛逛。”
那人轻轻点头,唐风注意到他一举一动都是英式风度,十分有分寸,加上那口剑桥英语,想必此人是剑桥的高材生吧。
那人微微犹豫了一下,说:“我叫申明皓,能知道你的名字吗?”
唐风在心中吃了一惊,原来是“申氏”的公子,怪不得这么出色。
也不知是为了什么,唐风竟然不想告诉他名字,名字一说出来明皓必然就知道了,他可不想在这么美的地方也做商业应酬。
于是唐风说:“我叫王明,申先生,幸会。”
王明!
申明皓竟微微有点失望,这么美的人怎么竟然有一个这么普通的名字呢?
是啊,他太美了,若真的要去想,有什么名字能配得上他呢。
本来安安静静的一个人坐在这里,烛光轻轻跳跃,空气十分甜美。
然后觉得有微微幽香飘了过来。
抬起头一看。
门口站着一个雪白肌肤的美人。
烛光太暗,只觉得他眉眼朦胧,十分清丽。
可是他只简简单单穿件衬衣,露出领口下的雪白肌肤和修长雪白的漂亮颈项。
简直象是白玫瑰化身的精灵,那么温润的带着幽香的美……所以一直略有点腼腆的申明皓第一次主动开口和一个陌生人打招呼。
然后听到一个普通的名字,一个完全配不上这白色玫瑰精灵的名字。
可是就这样,这名字已经永生难忘了。
还有那个微笑,入肌入骨的美。
申明皓自己知道,他是欣赏美人的,尤其是在这么美的地方遇到这么一个这么美的人,自然十分幸运,不过其实仅仅是欣赏而已,明皓出身正统,18岁之前连女孩子的手都没牵过呢。
哪里知道唐风的厉害。
两人都对对方怀有好感,所以很快就亲近起来,平日偶尔也一起出去走走,看玫瑰,聊聊天。
明皓是十分喜欢出来玩的人,见多识广,他可以从玫瑰讲到很远很远的地方,讲了半天突然发现跑题的厉害,甚至忘了怎么说起来的话题,而且……而且他似乎从来不是这么多话的人呢,真是迷惑。
可是唐风听得很专心,对他来说,这些都是新鲜的事情呢,他喜欢听,长期埋头在财经报表,公司报告里生活是很乏味的,所以这些东西很吸引他。而且明皓说的很生动,听起来并不单调,不会让人厌烦,再说了这个美人说起来的时候神采飞扬,不必听,但是看已经很养眼了。
唐风走在花丛中微微笑起来。
这个地方,这个人,如果如果在玫瑰花香中和美人做爱会不会很舒服呢?
真是难以忍受的诱惑呢。
不,不是报复,唐风不会为了任何人糟蹋自己。
他不过只是真的想。
身体有点寂寞,需要有个人抚慰,身边又正好是一个美人,唐风自己是美人,自然要求高,受不了和普通的一般的人在一起,明皓很好,漂亮又有气质,教养良好,就算今后有了什么问题,想必都能冷静解决,不至于让人看了笑话。
唐风有时候觉得自己真的无可救药了。
太放纵自己,太不懂得克制了,喜欢的就想要,就要想方设法弄到手里来,丝毫不肯委屈自己,至于后果,根本不会去想。
其实当时和云天在一起也是这样。
虽然是一见钟情,云天也犹豫了很久,太难了,都是有头有脸出了名的人物,这样违背社会伦理的感情实在让人难以取舍,真要放是舍不得的,要真的在一起却又是大考验,轻易不敢下决定,在心里翻滚挣扎许久,始终不知道怎么办。其实也是很有决断的人物呢,可是这事情大概真的由不得自己做主吧,明明下了决心不要再见面了,却接到一个电话就飞蛾扑火一般的去了。
他在犹豫,唐风却并不犹豫。
他知道自己喜欢云天,这个高大漂亮温柔体贴的男人。
其他的他就不必想了,甚至根本不必想他怎么会喜欢一个男人。唐风只管大大方方的给云天打电话,订约会,上门找人。
当然做的很技巧,精明如云天都没有发觉其中许多的刻意。
唐风的手段原就厉害,加上志在必得,更是十分费心思,云天抵抗了一阵还是投入了唐风的怀抱,与他做了情人。
很温柔的情人呢,虽然在外面手腕凌厉,作风强硬,商场上著名厉害的人物,在他的面前却是一直十分温柔体贴的……唐风怅然。
轻轻叹口气。
明皓便偏过头来看看他,轻声问他:“怎么了?”
还是用的英语,唐风并没有告诉他自己懂得中文,因为他喜欢听明皓标准剑桥口音的英语,高雅柔和,很舒服。
唐风轻轻笑一笑:“突然想起来一件事情呢。”
“哦?”
明皓询问似的扬扬眉毛。
他有很秀气的眉毛,眉毛下面是漂亮的眼睛,唐风很喜欢,很想伸手摸摸,却忍住了。
明皓好像是个很腼腆的孩子呢。而且大概从小受严格的正统教育,虽然已经进入商场了,有些地方却仍旧如孩子一般天真,甚至是不解世事呢。
或许他连女孩子还没爱过,叫他如何接受一个男人?
唐风又叹口气:“其实我本来该两个人一起来的,可惜他现在度蜜月去了。”
“啊?”
明皓大惊,继而无限怜惜,这样的美人,怎么会也有这样的遭遇呢?
忍不住轻轻拉着唐风的手安慰他。
唐风演技精湛,虽然说的是真话,可这是并不必要说的,此时说出来也不过只有一个用意而已,可此时他在花间风间容颜黯然,长长的漂亮的睫毛微微颤动着,低着头……竟是说不出的我见犹怜。
申明皓立即觉得心疼的要命,恨不得就此把这受伤的美人紧紧搂住细细抚慰。
只怕吓着他呢,生生的忍着,忍的心里越发的痛。
唐风轻轻抽出手来,强颜欢笑:“我有点不舒服,先回去休息一下。”
转身走了。
背影虽然挺直,却是无限哀伤。
申明皓一个人站在一大片血红的玫瑰海里,看着唐风的身影渐渐消失,竟是心疼的紧,握紧了拳头才没有让自己追上去。
05—08
唐风回了房间立即倒在床上舒舒服服睡个甜蜜午觉,梦里花香袭人,明皓蜜色的肌肤在他雪白的身下越发耀眼,一身薄薄的汗珠,几片鲜红的玫瑰花瓣沾上去,在唐风雪白的指尖下滑过,竟是说不出的性感诱人。
唐风懒懒的醒过来,心情十分舒畅,躺在床上回忆起梦里明皓动情的眼睛,微张的嘴,若有若无的喘息呻吟……哗,单是梦已经够美好了,已经让唐风寂寞的身体蠢蠢欲动了。
那个单纯漂亮的孩子,非把他弄到手不可。
唐风很高兴,心情总算好起来,缠绵许久的厌倦低落的情绪终于被这个漂亮的孩子赶走了,现在满心都是新鲜的热情,情绪高涨,十分兴奋。
总算可以不再去想那个正在度蜜月的情人了,原本是他的温柔体贴的情人现在是别的女人的了,真不愿意再多想。
幸好碰到这个孩子。
唐风简简单单穿件衬衣出去,今天天气略有点热,但是天空透亮,微微有点风。玫瑰越见明媚,看起来心情更是愉悦,唐风走到院子的花架子底下的躺椅上半躺着,玫瑰的清香悠悠飘过来,舒服的很。
他半眯着眼睛倚在那里。
细碎的阳光从架子的花和叶子间落下来,在他的脸上随着风微微晃动,阳光通透,唐风的肌肤凝白若雪。
申明皓立在房子门口动不得。
其实唐风五官极精致,轮廓漂亮,但此刻明皓眼中全是那雪白肌肤……其他的好像都看不到一般。
从没有见过这么诱人的肌肤。
雪白中偏偏微微透出一种极淡极淡的粉红,如同这玫瑰山谷中有一种稀少的极品玫瑰,雪白的花瓣花心中微微粉红,香气也是淡淡的,却悠远不散,明皓总觉得那香气应该是粉红的才对。
就像唐风……
明皓想:他是不是也有那么诱人的香气呢。
唐风其实早发现了立在门口的那个人,那人仿佛受到震撼般呆呆的看着他不动,唐风心中便十分高兴起来,啊,这孩子原来也是经不起美色诱惑的……依然眯着眼睛,心里却打着鬼主意。
仿佛无意间轻轻转了个身,本来就没扣好的衬衣更敞开了些,阳光落在精致的锁骨上,竟有种晶莹剔透的质感……明皓口干舌燥。
再也不敢看了,埋下头匆匆进去。
唐风狭长的眼睛轻轻往上一挑,心满意足。
并不急于和他真个消魂,其实这种过程也是十分有乐趣的,看他心中极渴望却一动不敢动,看这纯洁的孩子对着从没见过的风情手足无措,看他如刚才那样再也忍不住埋头走开……唐风明白自己的诱惑力,所以慢慢的,不急不徐的引诱着这孩子。
云天那么厉害都能被他引诱到,这个纯洁天真的漂亮孩子还有什么难处呢?
可是……
唐风又轻轻叹口气,没有用的,云天最终还是没有属于他。
至于这个孩子更是不会了。
唐风觉得情绪有点低落了,便在阳光下研究自己的手,修长雪白,在金色阳光中更是几乎透明起来,很漂亮呢。
很值钱的一双手,可以签上亿的合约。
在商场上也有追求者的,男的女的都有,可是那个被追求的唐风总是有一层商界精英的光彩的,很多人迷恋他在谈判桌上冷静的态度,犀利的言词,他手腕反覆的决断,还有从他那高高在上的位子上散发的诱人气息。
没有人看着他的时候时候眼睛如此迷恋……神情如此痴迷……纯净的痴迷……所以唐风才这么难得的有了兴趣,想要用身份之外的美丽诱惑一个同样美丽的孩子。
人人都需要一点生活形象以外的收获的。
雪白的手指放在那微褐中带着点蔷薇般颜色的蜜色肌肤上,不知会有多性感诱人。
唐风想着那场景,心情总算好了些。
直到听到身后轻轻的脚步声,然后是明皓柔和的剑桥英语:“王?你睡着了吗?”
唐风慢慢睁开眼睛,转头看看他。
明皓手里拿着一个酒瓶,里面是金色的液体,笑道:“这是这里当地人用玫瑰酿的伏特加,风味极佳,你要试试吗?”
明皓容貌秀丽,又晒了一身蔷薇般的蜜色肌肤,如珍珠般细致光滑,此时微微笑着,温柔的说着话,唐风心中也不由一动,伸手过去,不是接酒,却是抓着他的手腕。
轻轻的有点忧郁的说:“陪陪我吧!”
明皓最怕有人忧郁的看着他了,何况是这般美人,立即便不由分外的怜惜起来,坐在唐风身边陪他说话。
一边把酒倒给他。
金色的液体在透明的玻璃杯中静静散发芳香。
唐风举起来,喝一口。
口感清甜,酒精度也高。
不在意的问明皓:“你不喝吗?”
明皓轻轻抿一口:“这酒虽好,也不敢多喝,我对酒很敏感的,怕喝醉了。”
敏感?
仅仅对酒吗?如果是……爱抚呢?
唐风越发对自己头疼起来,怎么对着这个孩子就要成色狼呢?
当然外面是不肯带出样子来的,唐风是做坏事都讲究姿式格调的人,再做不出那种急色鬼样儿来。
在商场上,就算要吞并对方的公司,也是极有风度的和人家来往,从没有做出过出格的样子,哪里象方季季,论手段也算是精明厉害了,偏偏一副小孩子脾气,十分可爱。
最近好像在拼命追一个人吧,又十分难到手的样子,很有点沮丧呢,老打电话给他抱怨。
十分好笑,两个小孩子果然要把事情弄得乱七八糟不可。
季季任性惯了,也得吃点亏才好呢。
明皓见他半晌不说话,只是一个人不知在想什么想得笑起来,心里竟是十分的不高兴,被冷落了还是小事,怎么刚才还不高兴的人会这么笑起来呢?
莫非是又是想到他的那个她?
实在是忍不住了,便打断他:“王?”
唐风回神过来,见明皓神色微有不豫,有点奇怪,却也没去想,只是笑了笑,拿过酒瓶子把他的酒杯倒满:“明皓,陪我喝好不好?”
明皓忙道:“我不能喝太多的,醉了麻烦呢。”
唐风笑道:“醉了就进去睡觉去,又不远,何况又不会有人看见,你就忍心看我一个人不成?”
一边引诱般的眨眨眼睛。
明皓微微红了脸,本来就经不起那人的诱惑,何况如今他软语相求,竟端起酒杯喝了一大口。
酒很香甜,十分容易下喉。
只是很快的,明皓的脸颊就已泛红,却是十分的漂亮。
唐风手都痒了,只想把他揉进怀里细细抚摸,漂亮的绯红的脸颊,修长的脖子,纤细的腰身……那一身蜜色的紧绷的肌肤。
这么好的色相,有谁不爱呢?
不过唐风自然不会造次,吓着这孩子就不好了,要慢慢的来,细细的享受。
两人就在这花架子底下慢慢的喝着酒,说着话,太阳渐渐的收敛光芒,温柔起来,明皓连耳朵都红了,目光越发没了遮掩,只是盯着唐风看,半点不肯移开。
唐风是千杯不醉的酒量,偏偏在这目光里有了醉意。
一瓶酒已经喝完,两个人却依然坐在那架子底下,明皓觉得身子都是软的,可眼中的唐风仍旧那么诱人的笑着,因为酒意雪白肌肤染上货真价实的粉红色,嘴唇温润甜美。
明皓已经不知道到底让他醉的是酒还是面前这个人。
已经没有了意志力的约束了,很容易的便伸手摸到了一直想要抚摸的脸。
果然如想象中一样美好的触感,温暖粉嫩。
唐风不动,微微笑。
这孩子喝醉了竟然胆子就这么大起来。
明皓掐了掐唐风的脸。
“痛!你干什么?”唐风一时没有防备,脸上一痛,竟被掐出了指印,猛的一把拉下醉鬼的手,眼睛狠狠瞪着他。
明皓嘻嘻笑,站起来凑近他看:“咦?怎么没掐出水来?”
一边又拿手摸他的脸。
唐风一时明白过来,竟笑出声来,这人醉了原来这么好玩。
明皓看他笑,自己也笑起来,双手捧起唐风的脸,嘴唇凑到刚才掐出来的指痕轻轻的磨蹭着,温润的唇落在脸上,轻柔如玫瑰花瓣……没有醉的唐风真的醉了,偏过头去,本来在面颊上厮磨的唇落到他的唇上……紧紧抱着站着的人……一个极尽缠绵的吻……在落日下,缠绕着花香,碾转吸吮的双唇,绵密得没有一丝空隙……身体也渐渐发起热来了,明皓只觉得从来没有这么热过,发烧到40度那次也比不上,只是热,热的仿佛要把自己烧化了一般,连带也烧化自己怀里的那个人。
怎么可以呢……
想要推开他,自己一个人被烧化就可以了……可是双手仿佛自有其意志般,反而紧紧抱着怀里纤细的身躯,不肯放开……然后被燃烧到毫无理智的脑中异常清明的听到他的声音:“我们进去把……”于是和他进去了,到了不知他的还是他的床上,整整一晚的缠绵,无休止的痛和激情,仿佛一生就这样,在和他的紧紧拥抱间瞬息而逝……不敢放开他,怕放开了立即就消失不见,从头到尾都在紧紧拥抱着,连脱衣服都那么艰难,甚至难以变换姿式……一整晚明皓只听到唐风在他耳边喘息着说:“轻松一点,别那么用力,我不会走的不会走的不会走的不会走的……”一边是强劲的抽插和滚烫的激情。
明皓听到自己仿佛哭泣一般的声音:“不能放开,不能放你走……”一直任性的死死的抱着他……可是为什么最终放开了呢?是因为开始太用力最后没了力气,还是因为太多的激情让他昏厥,或者是最终疲倦了沉沉睡去?
明皓已经忘了,只是醒过来的时候面对的是漫天的耀眼的阳光,仍旧艳丽的玫瑰和一室的孤寂……身体是干净的,钝钝的痛着。
他知道,那个人已经走了,不会再回来了。
想要的他已经得到,受伤的心已经得到抚慰,玫瑰就不会再有诱惑力了……他申明皓就算天真,却也不是笨蛋。
怎么会看不出他的引诱,看不出他想要的慰藉?知道他受了伤,知道他很难过,知道他需要一个足够的胜利来证明,知道他想要的不过是虚荣和慰藉……申明皓达到他的条件,漂亮,教养良好,家世显赫。
唐风不想要平凡的人。
申明皓又闭上眼睛,笑不出来,他不是唐风,没有办法随时都能笑,于是他只能闭了眼睛默默的想:明明知道,明明看得清楚,为什么还要这么飞蛾扑火一般的去了呢?
这个问题始终没有答案。
其实只是因为答案太清晰,不敢相信而已。
怎么能相信呢,只有五天呢,就能爱上一个人吗?
可是明明忘不了啊,从来就没有忘记过,一天都没有,有一次他也困惑的对朋友说:“好奇怪呢,明明一直没有见面,只是每天都想到他,就好像他就在身边从来没有离开过一样。”
人家也不肯理他,这人发疯惯了,身边美女如云,他偏偏要天天想着一个见不到的人。
若是悲情小说,也未免太老套了些,非要极好文笔才能进入畅销小说榜,申明皓显然无缘。
明皓其实也不是想要答案,有点象自言自语,隔一段时间说给自己听听便已经满足。仿佛疯疯癫癫一般,要求低的可怕。
再见他?
不,这种念头想多了会发疯的,只想能每天想他,只想每一个和他在一起的细节都不会忘,只想一辈子都记得那缠绕着玫瑰花香的痛和激情。
或许退休的时候可以去玫瑰山谷住下来,每天在玫瑰的花香里写一个五天的回忆录。
呵呵,明皓忍不住笑起来,真是太能自我安慰了。
其实记忆已经模糊了,是想的太多,加了太多自我臆造进去,一天天的想着他的面孔,身材,肌肤,言语……想着他的一举一动,想着他笑起来的神韵,无意识的忧伤,想着他清冷的仿佛透明的声音,开始还真实而细致,想得多了,不由得慢慢变了质了,许许多多没有见过的样子被他臆想出来,许许多多没有做过的动作做了出来,许许多多的温柔亲吻,许许多多的甜蜜爱抚,许许多多的激情一次一次的被想象着,然后和那个人糅合在了一起,明皓在其中享受着温存。
不是不悲哀的,可是其中偏偏夹杂着甜蜜,便再也舍不得放开,要一直一直的回忆下去,一直一直的享受温存……就算只是自己的想象也没关系。
这样生活可以轻松很多,这样的明皓可以迅速成熟。
他上流社会十分引人注目的翩翩佳公子,相貌家世都是一流的,身边的女伴当然也是一流的,申明皓身影所至之处,永远有高挑纤细或者身材玲珑的女伴,种种类型的美女都有。
每个女伴毫无例外都有一身雪白皮肤。
明皓喜欢轻轻抚摸她们的手,和她们雪白的手紧紧交握……申明皓一直是申氏的骄傲,年轻有为,精明能干,所以就算私人社交略出格点家里也没人管他,至于外头的人,也不过说说“现在的年轻人真是风流”之类,流言传进明皓耳朵里,通通当没听到,微微一笑,照样做自己的快活生活。
倒是哥哥明衣看得清楚,并不劝他,只是看着他时眼中偶尔流露出一些怜惜。
从小一直抱在怀中宝贝的弟弟呢,真舍不得看他这个样子。
都快一年了,怎么他仍旧念着那个人呢,那么明显的,就算在办公室的时候他偶尔也会抬起头来望着窗外,眼神忧郁起来,飘的远远的,静默许久。
每到这个时候就开始心疼,总要想个法子打断他。
“明皓。”
明皓一怔,转过头来,虽然习惯性的微笑,眼角眉梢的忧郁却还没来得及收回来。
“哥,怎么了?”
明衣过来递给他一杯咖啡,亲热的揉揉他的面孔笑道:“累了?喝杯咖啡歇歇吧。”
虽然看在眼里,偏偏却又说不出来。
明皓虽然在国外很久,学了一套英式脾气,温文尔雅,永远镇定恒若,情绪丝毫不漏,只是从小的倔强脾气依然,不肯说便是不肯说。
也不是没有旁敲侧击过,明皓总是微笑着带开话题,举重若轻,轻轻避过,明衣也就只有叹息。
明衣坐在一边笑道:“明皓,这一两个月倒也不忙,你不出去走走吗?这里我看着就行。”
不知为什么,明皓心中竟然掠过一丝淡淡的悲凉……勉强笑道:“说不忙又有一堆事情,先放着,天气凉了再看看。”
明衣叹口气,又笑道:“往年你也爱在这个时候出去,还一直逼我操劳呢,今年正好没什么事情了,你怎么又不去了?”
明皓说:“等等再说了,现在还得处理天阳的事呢。”
果然成功转移明衣的注意力:“嗯,正想问你,这个你怎么拦着不肯放呢?”
明皓微微一笑:“这个不急,再搁一周,我等方季季的电话。”
明衣不明白。
明皓笑着问他:“天阳的变故你这么看呢?”
明衣皱起眉头,停了一刻方才说:“真不知道方季季那只小狐狸打什么鬼主意,很搞不懂呢,他会输给卫颐?真真笑话,别说他身后还有个唐风,就算没有也断没有他输的道理。”
明皓点头:“实在是奇怪,我也想了很久,竟难以确定,唐风手里还有上亿的资金呢,一时半刻叫他拿几千万出来也不难,方季季这次不过是来打头阵的,一定有点什么问题。”
明衣知道自己不如弟弟心思清明,便不说话了,只是看着他。
明皓笑道:“想了半天,竟想出来一个莫名其妙的理由,若是真的,那再搁一周,方季季一定有电话给我,让我瞧瞧再说。”
真的觉得是个莫名其妙的理由,能让方季季那么厉害那么任性的家伙示弱,竟是比登天还难的事情呢,其中必是有些花样才对。
有时候,越是厉害的人越是会输在一些很莫名的理由上。
方季季干得出来那样的事情呢,本来就是最任性的一个人,脾气又坏,再加上身后一个从不露面的唐风十分护短,把他宠的无法无天,这样子的一个人,若是遇到爱情……他会怎么样呢?
自然是闹的不能收拾了才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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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_5km分享 / 2014-07-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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